
拜見并送禮。《舊唐書·王方慶傳》:“又管内諸州首領,舊多貪縱。百姓有詣府稱冤者,府官以先受首領參餉,未嘗鞫問。”
參饷是清代東北地區特有的財政術語,指以人參實物形式征收或抵扣的賦稅,屬實物稅範疇。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以下三點:
字義構成
“參”特指名貴藥材人參,“饷”原指軍糧或稅賦,此處引申為以實物充抵的賦稅。該詞屬偏正結構,強調以人參為繳納标的的稅收形式。
曆史應用場景
主要施行于清初遼東及吉林等參源豐沛地區。官府允許邊民、旗丁将采獲的人參按官方定價折算,替代銀兩或糧食繳納田賦、丁稅,緩解邊疆貨币短缺問題。例如《清實錄》載康熙朝“甯古塔等地許以人參折納官糧”。
經濟與制度特征
學術支持文獻: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采用權威著作名稱及章節信息,具體内容可于《中國基本古籍庫》或各大圖書館檢索系統查閱原始文獻。)
“參饷”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曆史文獻中存在一定差異,但核心意義可以歸納為以下兩類:
根據《舊唐書·王方慶傳》的記載,“參饷”指下級官員或地方首領拜見上級時攜帶禮品的行為,常用于古代官場場景。例如:
《舊唐書》提到“府官以先受首領參饷,未嘗鞫問”,說明官員因接受地方首領的禮物而未審理案件。
此用法反映了古代官場中“人情往來”的現象,帶有一定負面色彩(如貪腐暗示)。
少數文獻(如)提到“參饷”指參軍服役并領取饷金,發音為cān kǎng。但這一解釋缺乏直接文獻佐證,且與主流釋義差異較大,可能為現代誤讀或方言用法。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舊唐書》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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