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言。這種。《海上花列傳》第二三回:“ 上海 夷場浪阿有該號規矩?”
“該號”在漢語中屬于方言詞彙,主要通行于部分地區,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根據權威辭書記載及方言研究,其核心釋義如下:
一、核心釋義
指代特定個體或群體,常用于口語,含輕微調侃或強調意味。
示例:
“該號人做事真利索。”(指“這個人”)
“該號學生成績突出。”(指“這類學生”)
二、方言分布與用法特征
多見于南方方言區(如閩語、吳語),北方部分地區亦有使用。
需搭配具體描述對象(如“該號+名詞”),否則易産生歧義。
三、與近義詞辨析
詞彙 | 使用範圍 | 情感色彩 |
---|---|---|
該號 | 方言口語 | 中性或調侃 |
這個 | 普通話通用 | 中性 |
此類 | 書面語 | 正式 |
四、權威參考來源
收錄“該號”作為方言代詞,釋義為“這個;這類”。
标注其音讀及使用場景,強調閩南語中的高頻口語用法。
分析“該號”由量詞結構演變為指代功能的語法化路徑。
注:因方言詞彙的标準化記錄有限,部分釋義需結合田野調查成果。建議查閱方言工具書獲取更詳實語料。
“該號”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和來源分析:
基本定義
多見于吳語等方言,表示“這種”或“這一類”,常用于口語或文學作品中體現地域特色。例如《海上花列傳》第二三回提到:“上海夷場浪阿有該號規矩?”(意為“上海租界哪有這種規矩?”)。
實際用例
現代語境中多用于描述特定事物,如中的例句:“該號碼為空號”“該號志所有執行緒可見”等,均指代“這一種/這個”。
部分來源(如)将其定義為形容詞性成語,表示對某人或事物的評價“合適、正确”。例如:“他的提議很該號(即合理)。”但此解釋僅見于個别中等權威性來源,且缺乏廣泛文獻佐證,可能存在釋義偏差。
如需更詳細的“號”字解析,可參考漢典等工具(如、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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