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辦理繳納。 宋 範仲淹 《奏為赦後乞除放祖宗朝欠債》:“其勾當人亡殁年深,隻追貧弱子孫理納,并不知祖父如何少欠,似此刻剝傷民,豈陛下愛育生靈之德!”
“理納”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lǐ nà,其核心含義為辦理繳納。以下是詳細解釋:
曆史文獻用例
常見于古代稅務、債務等官方場景。如《奏為赦後乞除放祖宗朝欠債》中記載:“勾當人亡殁年深,隻追貧弱子孫理納”,指追繳已故官員子孫代償欠款。
現代使用
該詞現代使用較少,偶見于法律或曆史研究領域。例如有文獻提到将“科學不端行為的治理納入刑法框架”,但此處的“納”為獨立動詞,與“理納”原義不同。
“理納”屬于古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財務或官方事務的繳納流程,現代語境中需結合具體文獻理解。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典》或宋代曆史文書。
《理納》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通常用來表示理解和接納的意思。
《理納》的首字部首是“王”(wáng),次字部首是“又”(yòu)。它們分别表示王冠和手。首字“理”共9畫,“納”共10畫。
《理納》這個詞來自于古代漢語,是由兩個獨立的漢字組合而成的。其中,“理”源于《說文解字》,意為理解、理性;而“納”則源自《康熙字典》,意為接納、收納。
《理納》的繁體寫法為「理納」。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理納”有着稍有不同的樣式。例如,古代漢字中的“理”形狀更接近于楷書,而“納”則更類似于篆書的風格。
1. 我很開心能夠理解和納入這個新的觀點。
2. 領導對我的建議進行了認真的理納。
1. 理解:指對事物的本質和道理有深刻的認識。
2. 接納:表示接收、歡迎、采納。
3. 理解力:指理解能力的強弱程度。
4. 納留:表示接納和留下。
1. 領會:意指理解和理解并應用。
2. 領悟:指理解并領悟事物的深層含義。
1. 誤解:指對事物的理解錯誤。
2. 拒絕:表示不接受或不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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