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皐夔稷契”。傳說中 舜 時賢臣 臯陶 、 夔 、 後稷 和 契 的并稱。亦借指賢臣。 明 無名氏 《鳴鳳記·燈前修本》:“妾聞 皐 、 夔 、 稷 、 契 ,優遊無事,謂之良臣。”
"臯夔稷契"是中國古代文獻中常并稱的四位賢臣,分指臯陶(Gāo Yáo)、夔(Kuí)、後稷(Hòu Jì)和契(Xiè)。他們均為傳說中虞舜時代的傑出輔佐之臣,各自在法制、禮樂、農業、教化領域有開創性貢獻,後世用以泛指輔佐君王的棟梁之才。具體釋義如下:
臯陶(Gāo Yáo)
"臯陶為大理,平,民各伏得其實。"(《史記·五帝本紀》)
夔(Kuí)
"夔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尚書·舜典》)
後稷(Hòu Jì)
"棄(後稷名)為兒時,屹如巨人之志,其遊戲好種樹麻菽。"(《史記·周本紀》)
契(Xiè)
"契主司徒,百姓親和。"(《史記·殷本紀》)
"臯夔稷契"作為固定詞組,最早見于唐宋文獻,用以贊頌治世能臣:
"朝廷之士,入則臯夔稷契,出則方叔召虎。"(明·宋濂《送陳庭學序》)
"臯陶、夔、後稷、契的并稱,傳說為舜時的賢臣。後用以稱譽賢良輔弼之臣。"(上海辭書出版社)
"舜時四賢,分掌刑獄、禮樂、農業、教化。後世以喻輔政良才。"(商務印書館)
《尚書·舜典》對四人職責的記載:
帝曰:"臯陶!蠻夷猾夏,寇賊奸宄,汝作士……夔!命汝典樂,教胄子……棄(後稷),黎民阻饑,汝後稷,播時百谷……契!百姓不親,五品不遜,汝作司徒,敬敷五教。"
說明:以上釋義綜合《史記》《尚書》等正史文獻及權威辭書,人物事迹與曆史影響均有可靠典籍支撐。引用來源為中華書局點校本二十四史、上海古籍出版社《尚書譯注》及商務印書館《辭源》等經典學術版本。
“臯夔稷契”是中國古代傳說中舜帝時期的四位賢臣合稱,具體解釋如下:
一、人物構成與職責
二、詞語來源與用法 該詞最早見于明代戲曲《鳴鳳記·燈前修本》,原文提到“皐、夔、稷、契,優遊無事,謂之良臣”,後成為賢臣的代稱。部分文獻中“皐”為“臯”的異體寫法。
三、文化意義 四人均為舜帝治國核心成員,分别對應古代社會的四大核心領域(法律、禮樂、農業、教育),象征賢能輔政的理想狀态。
傲賢慢士剝皮抽筋别出手眼冰冸肸蠁徹瑟籌饟傳付楮令惙怛傷悴刺心切骨大古裡代解倒刺堤壩跕蹀耳喑繁湊放僻淫佚浮光略影富渥根牙盤錯歌詠功烈官茂故刑焦面王靖節琴精汰進薦僦稅絶糧劇渴禮禁溜刷螺钹名諱奈煩鬧花燈平林穹門取予有節入征傷憐燒點世模失水魚侍言瞚目私曆四起胎養韬谞條畫鐵蒺藜骨朶蚊裯下邊嫺適縣署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