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皐夔稷契”。传说中 舜 时贤臣 皋陶 、 夔 、 后稷 和 契 的并称。亦借指贤臣。 明 无名氏 《鸣凤记·灯前修本》:“妾闻 皐 、 夔 、 稷 、 契 ,优游无事,谓之良臣。”
"皋夔稷契"是中国古代文献中常并称的四位贤臣,分指皋陶(Gāo Yáo)、夔(Kuí)、后稷(Hòu Jì)和契(Xiè)。他们均为传说中虞舜时代的杰出辅佐之臣,各自在法制、礼乐、农业、教化领域有开创性贡献,后世用以泛指辅佐君王的栋梁之才。具体释义如下:
皋陶(Gāo Yáo)
"皋陶为大理,平,民各伏得其实。"(《史记·五帝本纪》)
夔(Kuí)
"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尚书·舜典》)
后稷(Hòu Jì)
"弃(后稷名)为儿时,屹如巨人之志,其游戏好种树麻菽。"(《史记·周本纪》)
契(Xiè)
"契主司徒,百姓亲和。"(《史记·殷本纪》)
"皋夔稷契"作为固定词组,最早见于唐宋文献,用以赞颂治世能臣:
"朝廷之士,入则皋夔稷契,出则方叔召虎。"(明·宋濂《送陈庭学序》)
"皋陶、夔、后稷、契的并称,传说为舜时的贤臣。后用以称誉贤良辅弼之臣。"(上海辞书出版社)
"舜时四贤,分掌刑狱、礼乐、农业、教化。后世以喻辅政良才。"(商务印书馆)
《尚书·舜典》对四人职责的记载:
帝曰:"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夔!命汝典乐,教胄子……弃(后稷),黎民阻饥,汝后稷,播时百谷……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
说明:以上释义综合《史记》《尚书》等正史文献及权威辞书,人物事迹与历史影响均有可靠典籍支撑。引用来源为中华书局点校本二十四史、上海古籍出版社《尚书译注》及商务印书馆《辞源》等经典学术版本。
“皋夔稷契”是中国古代传说中舜帝时期的四位贤臣合称,具体解释如下:
一、人物构成与职责
二、词语来源与用法 该词最早见于明代戏曲《鸣凤记·灯前修本》,原文提到“皐、夔、稷、契,优游无事,谓之良臣”,后成为贤臣的代称。部分文献中“皐”为“皋”的异体写法。
三、文化意义 四人均为舜帝治国核心成员,分别对应古代社会的四大核心领域(法律、礼乐、农业、教育),象征贤能辅政的理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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