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按甸(六十四井)為單位來攤派軍賦(包括車馬、兵甲、人員)的制度。《左傳·成公元年》“作丘甲” 孔穎達 疏引《司馬法》曰:“甸,六十四井,出長轂一乘,馬四匹,牛十二頭,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戈楯具,謂之乘馬。” 梁啟超 《變法通議》:“井乘之法,變為府兵,府兵變為彍騎,彍騎變為禁軍。”參閱《漢書·刑法志》、 藍永蔚 《春秋時期的步兵》二。
井乘(jǐng chéng)是漢語古典文獻中的複合詞,其釋義需結合古代社會制度及軍事體系進行解析。根據《漢語大詞典》及曆史文獻考據,該詞可作如下分述:
一、詞源與基本釋義
“井乘”源于周代井田制與兵車編制的結合概念。“井”指代井田制中“九夫為井”的土地劃分單位;“乘”則為古代戰車單位,《周禮·地官·小司徒》載“四丘為甸,甸六十四井,出長毂一乘”,故“井乘”特指以井田為基礎計算的軍賦單位。
二、制度解析
三、文獻依據
主要見于《周禮》《春秋左傳注疏》《通典·食貨典》等典籍,清代學者江永在《周禮疑義舉要》中亦對此制有詳細考辨。
(參考來源:《漢語大詞典》第1版第2冊;中華書局《周禮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春秋左傳集解》;商務印書館《通典》影印本)
“井乘”是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詞彙,其含義主要涉及古代軍事制度,具體解釋如下:
井乘指中國古代以“甸”(六十四井)為單位攤派軍賦的制度,涵蓋車馬、兵甲、人員等軍事資源。這一制度在《左傳》《司馬法》等文獻中有明确記載。
根據《司馬法》描述,每甸需提供:
部分資料(如)提到“井乘”作為成語,引申為“過度依賴有限資源”,但此用法未見于權威曆史文獻,可能是現代引申或誤傳,需結合語境謹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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