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拊膈 ”。古樂器名。即拊搏。《荀子·樂論》:“竽笙簫和筦籥似星辰日月,鞉柷拊鞷椌楬似萬物。”《荀子·禮論》:“縣一鐘,尚拊膈。” 梁啟雄 釋:“《大戴記》作‘拊博’。”《史記·禮書》:“《清廟》之歌,一倡而三歎,縣一鐘,尚拊膈,朱弦而通越,一也。”參見“ 拊搏 ”。
拊鞷(fǔ gé)是古代中國禮樂文化中的專有名詞,特指一種在祭祀儀式中敲擊懸空的鞷(即“敔”,一種木制虎形打擊樂器)的動作與行為。其核心含義如下:
字源構成
“拊”意為“輕擊、拍打”,《說文解字》釋為“揗也”,指有節奏的叩擊動作;“鞷”通“敔”,是一種形如伏虎的木質樂器,背部刻有鋸齒,以籈(木棒)刮奏發聲。二者結合指代禮樂終結時奏敔的特定儀式動作。
禮樂功能
拊鞷是雅樂演奏的收束信號。據《禮記·樂記》載:“始奏以文(指柷),複亂以武(指敔)”,即樂曲開始時擊柷,結束時擊敔。通過刮奏敔背的鋸齒,發出戛然而止的聲響,象征禮樂的莊嚴終結,具有肅靜現場、回歸儀軌的功能。
經典記載
《尚書·益稷》提及“合止柷敔”,鄭玄注:“敔,狀如伏虎,背有刻,以物擽之,所以止樂。”此動作即“拊鞷”的實踐來源。
形制與操作
據《爾雅·釋樂》及清代朱載堉《樂律全書》考據,敔以木雕成虎形,背置27片鋸齒。奏者以籈逆刮虎背鋸齒,通過連續刮奏的“戛擊”聲終止樂曲,體現禮樂“收之以序”的規範。
拊鞷不僅是樂器操作,更承載禮制内涵:
當代研究将拊鞷納入“禮樂儀式行為符號系統”(如王小盾《中國早期藝術與宗教》),強調其作為周代禮樂制度的物質載體與行為範式,對理解古代樂儀制度具有關鍵意義。
結論:拊鞷是周代雅樂終止儀軌的核心環節,通過擊敔止樂的動作實現禮樂程式的完整性,兼具樂器操作、儀式符號與文化隱喻三重屬性,為研究先秦禮樂制度的重要實證。
“拊鞷”是一個極為罕見的古漢語詞彙,目前未在通用古籍文獻和權威辭書中檢索到直接解釋。根據單字拆分推測:
拊(fǔ)
本義為輕拍、撫摩,如《禮記·喪大記》中“拊屍”指輕撫死者遺體。引申為安撫(如“拊循”)、擊打(如“拊掌”)等動作。
鞷(gé)
從“革”部,可能與皮革制品相關。《說文解字》未收錄此字,但類似字形“鞷”在《集韻》中注為“鼓聲”,或與鼓類樂器有關。
組合推測:
可能指代某種古代擊打皮革樂器的動作(如拍鼓),或是特定儀式中的撫摩皮革器皿的行為。建議結合具體文獻上下文進一步考證,或查閱《漢語大字典》《故訓彙纂》等專業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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