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被處死刑。《史記·田叔列傳》:“今 梁王 不伏誅,是 漢 法不行也;如其伏法,而太後食不甘味,卧不安席,此憂在陛下也。” 宋 朱彧 《萍洲可談》卷三:“﹝ 趙諗 ﹞未三十歲,陞朝為國子博士,忽以狂逆伏法。”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五》:“ 康熙 中, 江 南有徵漕之案,官吏伏法者數人。” 魏鋼焰 《寶地--寶人--寶事》:“惡霸們一一伏法。”
“伏法”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伏法”指罪犯被依法執行死刑,強調法律對犯罪行為的最終制裁。需注意它與“服刑”的區别:“服刑”泛指接受刑罰(包括有期徒刑等),而“伏法”特指死刑的執行。
該詞最早見于《史記·田叔列傳》,原文為“如其伏法,而太後食不甘味”,指罪犯接受死刑後對相關人的影響。漢代《漢書》中也有“假令仆伏法受誅,若九牛亡一毛”的表述,進一步印證其“因罪被處死”的核心含義。
提示:使用該詞時需注意語境,避免與“服刑”混淆。
段落一:意思
《伏法》表示“遭受法律制裁”或“被法律所懲罰”。這個詞常常用來形容犯罪分子等不法行為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懲罰。
段落二:拆分部首和筆畫
《伏法》的拆分部首是“人”,筆畫數為6。
段落三:來源
《伏法》一詞來源于古代漢字,“伏”代表“屈服、服從”,“法”代表“法律、規章制度”。合在一起的“伏法”意指違反法律規定将會受到法律制裁。
段落四:繁體
《伏法》的繁體字為「伏法」。
段落五: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伏法字的字形有所不同,但意思和現代寫法相同。
段落六:例句
他犯下了重大罪行,最終終于伏法了。
段落七:組詞、近義詞、反義詞
組詞:伏法者、服法、逃法。
近義詞:受審、遭判、被判罪。
反義詞:守法、合法、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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