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行法律。《新唐書·百官志四下》:“法曹司法參軍事,掌鞫獄麗法、督盜賊、知贓賄沒入。” 宋 程大昌 《考古編·象刑四》:“ 舜 之緻戒,蓋曰:……金以贖其可恕,眚災而應赦,怙終而不改,則皆隨其麗法者,加操縱焉。”
指落入法網;遭受刑罰。麗,通“ 罹 ”。《明史·湯和傳》:“當時公、侯諸宿将坐姦黨,先後麗法,稀得免者,而 和 獨享壽考,以功名終。”
“麗法”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不同角度解析,具體如下:
施行法律
指法律的執行或應用,常見于古代文獻。例如《新唐書·百官志》提到“法曹司法參軍事,掌鞫獄麗法”,意為司法官員負責審理案件并執行法律。
觸犯法律而受罰
“麗”通“罹”,表示“遭受”。例如《明史·湯和傳》記載官員因違法“麗法”受懲,強調因觸法網而獲罪。
部分資料(如)将其解釋為“法律完善”的成語,但此說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為現代誤讀,建議以古籍記載為準。
若需深入研究,可參考《新唐書》《明史》及宋代文集中的原始用例。
《麗法》一詞可作名詞使用,其意為美麗的法則、優雅的規範。
《麗法》的部首為丶(點),它的筆畫數為七劃。
《麗法》一詞源自古代漢字,它是曆史演變中形成的新詞。
《麗法》的繁體寫法為「麗法」。
在古時的漢字寫法中,「麗法」并不常用,因此我們無法給出确切的古代寫法。
1. 她遵守着自己制定的麗法,始終保持優雅的儀态。
2. 這部電影展示了東方國家獨特的麗法。
1. 麗法書:指介紹美麗法則和優雅規範的書籍。
2. 麗法學:研究美麗法則和優雅規範的學科。
3. 麗法者:指行為優雅、舉止美麗的人。
1. 優雅:指舉止、儀态等美好、文雅。
2. 美麗:形容外表、事物等美好、漂亮。
1. 粗糙:指外觀、質地等不光滑、不細膩。
2. 笨拙:形容動作、表演等不靈活、不流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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