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discard]∶抛棄不用
廢棄陳規舊習
(2) [cast aside]∶抛在一邊不用
棄置不用;抛棄。《漢書·尹賞傳》:“一坐軟弱不勝任免,終身廢棄,無有赦時。” 宋 司馬光 《言禦臣上殿劄子》:“無功則降黜廢棄,而更求能者。” 清 薛福成 《洋貨加稅免厘議》:“我無廢棄前議之名,而彼不能不就我範圍矣。” 郭沫若 《高漸離》第二幕:“這位 餘姬 想要 春申君 專門愛她自己,廢棄他的正妻。”
“廢棄”是一個漢語詞彙,通常有以下兩層核心含義:
指原本使用過的物品因失去價值、損壞或過時而被抛棄。例如:
指通過法律、協議或權力機構宣布某事物失效。例如: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場景中的用法,可提供例句或背景,以便更精準解析。
廢棄是一個動詞,指的是将某物或某地放棄、不再使用或取消。當某物或某地被廢棄時,意味着它已經變得不再有用或沒有價值,通常需要被處理或清理。
廢字是由左邊的廣部和右邊的非部組成的。
廣部的拼音是guǎng,它表示“廣場”。
非部的拼音是fēi,它表示“不”或“非”。
廢字的總筆畫數是11畫。
廢棄一詞最早出現在《論語》中,它的意思是“擯棄、抛棄”。
隨着時間的推移,廢棄一詞逐漸被用來表示“不再使用、廢棄、取消”等意思。
廢棄的繁體字是廢棄,它的部首和筆畫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廢棄的漢字寫作沸慼。
1. 他決定廢棄這個計劃,因為它不再適用。
2. 這片廢棄的土地已經被開發成一個新的公園。
3. 政府計劃廢棄這座老舊的建築并修建一座現代化的辦公樓。
組詞:廢棄物、廢棄品、廢棄工業、廢棄場
近義詞:丢棄、抛棄、遺棄
反義詞:保留、使用、保存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