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ight] 依法享有的權利;法定之權
謂一個國家按本國法律對其領土内的外國人實行管轄的權力。 孟晉 《論改良政俗自上自下之難易》:“操之自上,則凡立憲法、廣教育、興實業、練武備、整頓内治、收回法權,事事可次第舉行,外人不能置一喙。”
“法權”是一個法律術語,其含義可從多個角度解析,綜合搜索結果中的不同定義與解釋如下:
法律賦予的權力與職權
指通過法律确認的權威和職責,通常涉及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士的法定權力,旨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法律尊嚴。
國家管轄權
狹義上指國家依據本國法律對領土内外國人行使管轄的權力,例如曆史上“收回法權”的表述即與此相關。
“法權”是一個多維概念,既包含抽象的法律應然性權利,也指向具體的法定職權與管轄權。其核心是通過法律實現權力與權利的平衡,保障社會秩序與個體權益。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周禮》相關記載或現代法律條文。
《法權》是指法律規定的權利。它是法律賦予人們的特定權力,用來維護************和社會利益,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調整社會關系。
《法權》可拆分為“氵”、“也”兩個部首。其中,“氵”是水的部首,表示與水相關的事物;“也”是一個單獨的部首,沒有特定的含義。
根據筆畫統計,《法權》共有8個筆畫。其中,“法”字擁有4個筆畫,由上下兩個橫畫、一豎畫和一個撇畫組成;而“權”字則有4個筆畫,由上下兩個豎畫、一橫畫和一個撇畫組成。
《法權》一詞源于漢語,為現代漢字。在繁體字中,該詞的書寫形式為「法權」。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經曆了演變和規範化的過程。而《法權》這兩個字,在古時的寫法與現代相比較為相似,沒有明顯大的變化。
1. 公民享有平等的法權,受到法律的保護。
2. 務必尊重他人的法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組詞:法治、法律、權利、平等
近義詞:法力、正當權益、法定權力
反義詞:違法、不當行為、非法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