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最的意思、凡最的詳細解釋
凡最的解釋
猶言總目;名目。 宋 程大昌 《<演繁露>自序》:“隨所遇縑簡,亟疏録,以備忽忘。雖不皆關涉治道,而會心賢己,棄之可惜。因加凡最而并輯之,題其帙曰《演繁露》,以便尋繹。” 宋 程大昌 《雍錄·官職·侍從一》:“ 漢 世之謂侍從者,以其職掌近君也,行幸則隨從,在宮則陪侍,故總撮凡最,而以‘侍從’名之。”
詞語分解
- 凡的解釋 凡 á 平常的,不出奇的:平凡。凡庸。凡夫俗子。 指人世間(宗教或迷信的說法):凡塵。凡心。 所有的:凡年滿十八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凡是。 總共:全書凡二十八卷。 大概,要略:大凡。凡例。
- 最的解釋 最 ì 極,無比的:最大。最高。最初。最終。最為(唅 )。 聚合:憂喜最門。 合計:“最大将軍青凡七出擊匈奴”。 筆畫數:; 部首:曰;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凡最"是一個相對冷僻的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極少,主流權威詞典如《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詞典》等均未收錄該詞條。其含義需結合古代文獻和特定語境理解,主要可追溯至漢代行政文書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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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義(漢代行政術語):
- 指統計、彙總後形成的戶籍或財物總數清單。在漢代簡牍(如居延漢簡、尹灣漢簡)中常見,特指下級機構(如縣、鄉)将轄區内戶口、土地、賦稅、物資等基礎數據核查彙總後,形成的分類統計清冊或總賬,需要定期向上級機構(如郡)呈報。
- 例如:“集凡最”意為“彙總統計總數”。
- 來源:此釋義基于對出土漢代簡牍文書(如《居延漢簡》、《尹灣漢墓簡牍》)的研究。具體可參考考古報告及相關學術論著(如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居延漢簡甲乙編》,中華書局;連雲港市博物館等編《尹灣漢墓簡牍》,中華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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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申義:
- 由“彙總總數”引申為動詞,表示總括、彙總、統計。
- 例如:“凡最其數”意為“彙總統計其數目”。
- 來源:此用法同樣見于對漢代簡牍文書的研究與分析,以及後世對漢代制度的研究(如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漢地方行政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
“凡最”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核心含義是指在漢代行政體系中,對基層戶口、財物等數據進行核查、分類、彙總後形成的統計清冊或總賬(名詞),或指進行這種彙總統計的行為(動詞)。它反映了古代行政管理中的統計與上報制度。由于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基本消亡,故未收錄于通用詞典。其準确理解需依賴對漢代出土文獻和行政制度的研究成果。
來源說明:
- 釋義主要依據對漢代出土簡牍(如居延漢簡、尹灣漢簡)的原始文獻記載及學術界對這些文獻的釋讀與研究。
- 相關研究成果可參考中華書局出版的考古報告(《居延漢簡甲乙編》、《尹灣漢墓簡牍》)以及嚴耕望等學者的曆史制度研究著作(《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漢地方行政制度》)。
網絡擴展解釋
“凡最”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詳細解釋:
1.基本釋義
“凡最”意為總目、名目,指對事物或信息的整體分類與概括。例如宋代程大昌在《演繁露自序》中提到“因加凡最而并輯之”,即通過總目整理材料;《雍錄·官職·侍從一》中用“總撮凡最”概括官職總稱。
2.構成分析
- 凡:本義為“總括”“所有”,如《說文解字》釋為“最括也”。在“凡最”中強調彙總性。
- 最:古義可指“聚合”“總計”,如“最目”(總目)。二字組合後,強化了分類歸納的功能。
3.語境用例
- 文獻引用:
“漢世之謂侍從者……總撮凡最”,指将官職按職能歸納為“侍從”這一總類。
- 現代造句:
如“全書凡最二十八卷”,表示對全書卷數的總計(注:此為仿古用法,現代漢語中罕見)。
4.使用提示
- 適用場景:多用于古籍、曆史研究或學術寫作中,現代日常語言已基本不用。
- 近義詞參考:總目、綱目、類聚。
若需進一步探究具體古籍中的用例,可參考《演繁露》《雍錄》等宋代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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