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雜紛擾。《南史·江秉之傳》:“政事繁擾,訟訴殷積。” 明 李東陽 《麓堂詩話》:“作閒靜詩易,作繁擾詩難。”
繁擾(fán rǎo)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繁”與“擾”二字構成,其核心含義指事務繁雜紛亂,令人心神不甯或生活秩序被打亂。以下從詞典角度詳細解析:
二字組合後,“繁擾”強調因事務龐雜或外界幹擾引發的混亂狀态,側重描述客觀環境的紛亂與主觀感受的困擾雙重意涵。
釋為“繁雜煩擾”,例引清代王夫之《讀通鑒論·唐德宗》:“庶務繁擾,奸弊叢生。”指政務瑣碎導緻弊端滋生。
标注為形容詞,釋義“(事務)繁雜紛亂”,如“生活繁擾,難得清靜”。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釋《論語》“敬事而信”時提及:“應事接物,不使繁擾亂其心”,強調繁雜事務對心性的幹擾。
“煩擾”側重主觀感受的煩躁(如“噪聲煩擾”),而“繁擾”更強調客觀事務的冗雜性(如“行政繁擾”)。
“紛繁”描述事物頭緒多(中性),而“繁擾”隱含負面效果,即繁雜已造成實際困擾。
古人常以“繁擾”批判官僚制度弊端,如《宋史·職官志》批評地方官“簿書繁擾,民受其弊”。現代語境則多用于形容都市快節奏生活,如“避開都市繁擾,歸隱田園”。
按:此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書面語或學術論述,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因繁緻亂”的核心語義。
參考來源:
“繁擾”是一個漢語詞彙,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拼音為fán rǎo,意指事務繁雜、擾亂人心,形容環境或局勢紛亂,使人感到煩躁不安。
核心概念:
指事務的複雜性和幹擾性,既包含客觀上的“繁雜”(如工作、生活瑣事),也包含主觀上的“困擾”(如心理壓力或環境紛亂)。
語境擴展:
可引申為對社會動蕩或政治紛争的形容,例如《南史·江秉之傳》中“政事繁擾,訟訴殷積”,即描述政務複雜、糾紛頻發的狀态。
通過以上内容,可以更全面地理解“繁擾”在不同語境下的含義與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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