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詳“ 封建制度 ”。
封建主義(Feudalism)是從漢語詞典角度指一種以土地分封為核心的社會制度和經濟結構,盛行于中國西周至春秋戰國時期以及歐洲中世紀。其核心特征包括土地分封級依附和領主特權。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封建主義指“以封建地主階級占有土地、剝削農民為基礎的社會制度”。在中國曆史語境中,特指周代“封邦建國”的分封制,即君主将土地和民衆分封給宗室或功臣,形成諸侯國,諸侯再逐級分封,構成金字塔式的等級統治結構。
君主(天子)将土地授予諸侯,諸侯向君主效忠并提供軍事支持;諸侯再将土地分封給卿大夫,形成“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的等級鍊。每一層級通過效忠與庇護關系維系。
農民(庶人)依附于領主土地,以勞役地租(如井田制)、實物地租等形式承擔賦稅,形成“領主—農奴”的生産關系。例如《詩經·豳風·七月》記載了農夫為領主耕種、紡織、狩獵的勞役場景。
領主在封地内擁有行政、司法和軍事權力,可組建私人武裝(如諸侯的“私家軍”),形成割據勢力。周禮規定“禮樂征伐自天子出”,但東周後逐漸演變為“自諸侯出”。
封建主義塑造了傳統社會的等級觀念(如“君為臣綱”)、宗族制度和禮法文化。其殘餘形态如地主經濟、人身依附關系,直至20世紀土地改革後才徹底消亡。
權威參考來源:
封建主義是一個多維度概念,其定義因學術視角不同而有所差異,主要可從以下層面理解:
封建主義是一種以土地占有和人身依附關系為基礎的社會制度。其典型特征包括:
狹義封建主義
特指西歐中世紀的封臣制與封土制,以法律契約形式明确領主與封臣的權利義務,如軍事效忠與土地分封。
廣義封建主義
馬克·布洛赫将其擴展為社會組織模式,涵蓋政治、法律、經濟等多維度結構,強調中央權力分散與地方自治特征。
馬克思主義封建主義
定義為前資本主義生産方式,核心是地主階級通過土地壟斷剝削農民剩餘勞動,屬于社會形态演進中的特定階段。
需注意“封建”一詞在中西方語境中的不同:中文常泛指傳統專制社會,而西方學術更強調中世紀西歐的契約性分權制度。
如需進一步探讨具體曆史案例或理論對比,可參考上述來源的詳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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