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接受皇帝的命令。《史記·呂太後本紀》:“王且亦病,不能奉詔。” 唐 韓愈 《元和聖德詩》:“ 崇文 奉詔,進退規矩。”《玉嬌梨》第十一回:“原來 吳翰林 奉詔還京,擇了吉日起行。”
(2).猶稱旨。 宋 錢愐 《錢氏私志》:“ 敏甫 告 岐公 雲:‘近有一 錢少監 子,風骨不羣,文采富贍,恐可奉詔。’”
“奉诏”是漢語中具有明确曆史語義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為“接受或遵從帝王的命令”。該詞由“奉”與“诏”構成,其中“奉”表示恭敬地接受、執行,“诏”特指古代帝王發布的文書或口谕。
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奉诏”在具體語境中存在兩層指向:
該詞在古典文獻中的使用具有嚴格的等級制度特征,僅適用于君臣關系的特定場景。現代漢語中“奉诏”已退出日常使用範疇,主要作為曆史詞彙出現在學術研究、古籍注釋及文學創作領域。
“奉诏”是古代漢語中的常用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層面解析:
接受皇帝的命令
指臣子或下屬恭敬地執行君主的旨意。例如《三國演義》中“今雖奉诏,中間多有暗昧”()。
相關用法:
稱旨(符合皇帝心意)
指言行或舉措符合君主的意圖,得到認可。如宋代錢愐《錢氏私志》提到“恐可奉诏”()。
若需更多例句或曆史典故,可參考《三國演義》《史記》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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