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抵充百官職田的粟米。《新唐書·食貨志五》:“﹝ 貞觀 ﹞十一年,以職田侵漁百姓,詔給逃還貧戶,視職田多少,每畝給粟二升,謂之‘地子’。” 宋 王溥 《唐會典·内外官職田》:“其内外官所給職田地子,從今年( 開元 十年)九月以後,并宜停給。”
底子,花紋或文字的襯托面。《醒世姻緣傳》第六五回:“這東西那得來?昨日 張大哥 定做了兩套,是天藍縐紗地子。”《紅樓夢》第五二回:“然後用針縫了兩條,分出經緯,亦如界綫之法,先界出地子來,後依本紋來回織補。” 魯迅 《且介亭雜文二集·漫畫而又漫畫》:“ 格羅斯 的黑白畫,線條都變了雪白;地子呢,有藍有紅,真是五顔六色,好看得很。”
地子在漢語中主要有以下兩種釋義,均屬專業領域術語:
指織物中除花紋以外的基礎組織部分,即布料底色或底紋。
常見于絲綢、錦緞等傳統紡織工藝,例如唐代“陵陽公樣”錦緞中的地子與花紋形成鮮明對比(《中國絲綢藝術》,趙豐著)。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2卷 第1013頁;《紡織術語标準》(GB/T 5709-1997)。
指唐代至宋代按土地征收的基礎稅額,又稱“地稅”。
宋代延續此制,地子與“苗稅”(糧食稅)并列,成為土地稅的核心組成部分(《宋史·食貨志》)。
來源:《中國曆史大辭典·經濟史卷》第156頁;《唐會要》卷八十三。
“地子”在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如古代文獻、紡織專業資料)理解。古語中偶見引申為“根基”或“基礎”,但此用法罕見。
“地子”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主要分為以下三類:
指唐代用于抵充百官職田收入的粟米補貼。據《新唐書·食貨志》記載,貞觀十一年(637年),因職田制度存在侵占百姓土地問題,朝廷按職田面積每畝補貼粟米二升,稱為“地子”。這一制度反映了唐代職田管理政策的調整。
在珠寶行業中,“地子”(又稱“底子”)特指翡翠除綠色主體外的基底部分,決定翡翠整體質感和價值。常見類型包括:
以上内容綜合了曆史文獻、珠寶行業術語及文學用法,完整信息可參考相關古籍《新唐書》或翡翠鑒定專業資料。
保見人變棄畢扈兵資逼制波官慚悸殂謝低眉垂眼多大霎餌膳方叔發源地風能服務貿易凫藻耕力龜床還履寒垧好不華坊滑鈎黃色狐文幾膠鬲之困焦神京輔進水口掎蹠林琅羅襪慮歎門兒明公正道明驗迷氣靡傾囡囡排布盤還烹炮曲行三垓森仗山半神浒神淵社日失愛绶帶收拭梳栉蘇公堤隨心旺密下管飨奠像片晞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