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地頭錢的意思、地頭錢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地頭錢的解釋

唐 代中葉到 五代 田賦的附加稅。見《新唐書·食貨志一》。後亦指官府或地主惡霸強迫人民繳納的土地稅。《太平天囯故事歌謠選·洪宣嬌刀砍劉四》:“哼!你一不拜侯,二不交地頭錢,我 劉四 今天就是不準你擺檔。”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地頭錢”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語境的名詞短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詞義溯源

“地頭”原指田地的邊緣或特定區域,引申為地方、當地;“錢”指貨币或財物。組合後,“地頭錢”在唐宋時期特指地方政府向民衆征收的附加稅項,常見于《新唐書·食貨志》記載的“稅外方圓”“青苗錢”等苛捐雜稅體系。明清時期詞義擴展,可指市集、碼頭等場所向攤販收取的場地費(《中國曆史大辭典》1992年版)。

二、語義演變

現代漢語中該詞保留了兩層引申義:

  1. 區域性收費:指特定場所(如農貿市場、夜市)管理者收取的攤位管理費用,與“場地費”“管理費”構成近義詞(《現代漢語分類詞典》)。
  2. 隱性利益索取:在口語中可隱喻基層人員借職務之便收取的不合理費用,如元代文獻《南村辍耕錄》所述“司縣吏征錢之目”,此用法多含貶義。

三、構詞特征

作為偏正結構複合詞,“地頭”作定語限定“錢”的性質,與“地租”“地稅”等詞共享“地+X”的構詞模式,體現漢語經濟類詞彙的形态特點(《漢語構詞法和造詞法研究》,商務印書館)。

網絡擴展解釋

“地頭錢”是中國古代的一種稅收形式,其含義和演變如下:

1.基本定義

地頭錢是唐代中葉至五代時期田賦的附加稅,最初由唐代宗于大曆元年(公元766年)開征。其征收對象為土地所有者,每畝土地在原有青苗錢基礎上加征2000文,後與青苗錢合并統稱,隨夏稅繳納。

2.曆史背景與演變

3.社會影響

地頭錢加重了農民負擔,成為中晚唐至五代時期社會矛盾激化的因素之一。其征收方式(按畝加征)和強制性特點,反映了古代賦稅制度對底層經濟的壓榨。


注:如需完整曆史細節或具體文獻記載,可參考《新唐書·食貨志》及唐代賦稅相關研究。

别人正在浏覽...

哀牢白鵊鳥擺腳抱學邊垆編造表演唱秉夷博學審問捕案不量逋虜不相聞問塵網酬地楚歌四面璀玮叨貼大邳電飯鍋二學犯尾飛花令非我莫屬飛傳膚革府庫高士鬼炊國文悍暴含春居高聲自遠聚居款曲虧誤困鬭爛石草老友連枝花療效曆底裡運河逆眚普選遣欲瓊爢卻地柔槳三分國山顔哨位牲饋四郊多壘胎襲攤損體極停涵往時刎頸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