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嫡長孫。《陳書·吳興王陳胤傳》:“ 吳興王胤 字 承業 , 後主 長子也……時 後主 年長,未有胤嗣, 高宗 因命以為嫡孫。”
“嫡孫”是漢語中表示宗法關系的重要稱謂,指由嫡子所生的男性後代,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要點:
一、宗法制度下的血緣界定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解釋,“嫡”指正妻所生的子女,“嫡孫”即嫡子所生的兒子,強調直系血統的合法性和正統性。這一概念源于周代确立的宗法制,在《禮記·喪服小記》中有“嫡子、嫡孫承重”的記載,體現其在家族繼承中的優先地位。
二、構成要素的雙重性
三、法律地位的特殊性 古代律法中嫡孫享有獨特權利,《唐律疏議》規定無嫡子時可立嫡孫繼承宗祧。現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雖未使用該術語,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代位繼承”制度仍保留其法律實質。
四、古今用法的差異性 現代漢語中主要保留在兩種語境:
五、相關稱謂的辨析 需區别于“庶孫”(妾生子所育)、“嗣孫”(過繼孫輩)等概念,《辭海》(第七版)親屬稱謂條目對此有系統區分。
嫡孫是中國古代宗法制度下的重要稱謂,其含義及特點如下:
嫡孫指嫡子(正妻所生的長子)所生的兒子,具有明确性别限定。若嫡子生女兒則稱“嫡孫女”,不能稱嫡孫。在特殊語境中,嫡孫特指嫡長孫(嫡長子的長子),如《陳書》記載陳胤被立為嫡孫的案例。
類别 | 定義 | 地位差異 |
---|---|---|
庶孫 | 庶子(妾生子)的兒子 | 繼承順位低于嫡孫 |
普通孫子 | 非嫡系子孫的統稱 | 無特殊繼承權 |
嫡長孫 | 嫡孫中的長子 | 享有最高宗祧繼承優先權 |
當代一夫一妻制已消除嫡庶之分,但該概念仍見于曆史研究和文學作品中,如《紅樓夢》第五回用“嫡孫寶玉”突顯家族繼承危機。在宗族文化保留地區,嫡系血脈觀念仍有殘存。
注:以上内容綜合《通典》《陳書》《儀禮》等古籍記載,以及漢典、百科詞條等權威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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