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礦事務。 清 薛福成 《籌洋刍議·礦政》:“今天下日趨於貧之故,大端有二:一則商務不盛,利輸於外,猶水之漸洩而人不知也;一則礦政未修,貨棄於地,猶水之漸涸而人不知也。”
“礦政”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與礦産資源的開發、管理及政策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礦山管理和礦産資源管理的政策、法規及措施,涵蓋礦産開發、資源保護、行業監管等内容。該詞由“礦”(礦産資源)和“政”(治理事務)組合而成,強調國家對礦産事務的規範與調控。
清代文獻中已有明确記載,如薛福成在《籌洋刍議·礦政》中指出,國家貧困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礦政未修,貨棄于地”,即因礦産管理不善導緻資源浪費。這反映了礦政在傳統經濟中的重要性。
現代語境下,礦政涉及:
該詞常見于政策文件或曆史研究,例如讨論清代洋務運動時,常提及礦政改革對工業化的推動作用。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政策案例,中提到的《籌洋刍議》原文。
「礦政」一詞指的是對礦産資源進行管理和監管的一種行政政策。這一政策旨在維護礦産資源的合理利用與開發,同時保護環境和促進可持續發展。
拆分部首和筆畫: 「礦」字由石部和廣字旁組成,其中石部屬于丨形部首,廣字旁屬于廣形部首,總共有9畫。而「政」字由行部和正字旁組成,其中行部屬于彳形部首,正字旁屬于一圖形部首,總共有9畫。
來源: 「礦政」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漢朝時期。在古代,礦産資源的開采和管理非常重要。礦政政策的發展可以幫助國家合理利用礦産資源,促進經濟繁榮。
繁體: 「礦政」的繁體形式為「礦政」。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漢字中,「礦」字有多種不同的寫法,包括「礦」、「鑛」、「礦」等。而「政」字則保持相對穩定,寫法較為統一。
例句: 1. 政府加強了對礦政的監管,以确保礦産資源的合理利用。 2. 礦政部門出台了新的政策,以鼓勵礦産資源的可持續開發。
組詞: - 礦産資源 - 礦産開發 - 礦業管理 - 礦産稅收 - 礦權管理
近義詞: - 礦務管理 - 礦業政策 - 礦務政策
反義詞: - 非礦政 - 非礦業管理 - 非礦産開發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