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讨、裁奪。《新唐書·杜如晦傳》:“方為相時,天下新定,臺閣制度,憲物容典,率二人讨裁。” 元 宋子貞 《中書令耶律公神道碑》:“臺閣讨裁,典章燦煥,公於是時, 玄齡 貞觀 。”
“讨裁”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四個方面解析:
“讨裁”讀作tǎo cái(注音:ㄊㄠˇ ㄘㄞˊ),意為研讨、裁奪,指對事務或問題進行深入讨論并做出決斷。該詞由“讨”(研讨、探究)和“裁”(裁決、決斷)組合而成,強調通過商議達成結論的過程。
唐代典章制度的制定
《新唐書·杜如晦傳》記載:“方為相時,天下新定,臺閣制度,憲物容典,率二人讨裁。”
——描述杜如晦與房玄齡在唐朝初年制定國家制度時,通過反複商讨和裁決确定典章。
元代文獻中的引用
元人宋子貞在碑文中寫道:“臺閣讨裁,典章燦煥。”
——此處以唐代名臣房玄齡類比,突出通過商議形成完善的制度體系。
盡管“讨裁”在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但根據字面可引申為“尋求裁決或評判”,例如在法律争議或複雜決策中請求權威方裁斷。不過這一用法缺乏古籍支持,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讨裁”是典型的古漢語複合詞,核心含義為“商議裁決”,多見于史書對制度建設的描述。現代使用需注意其曆史語境,避免與“讨教”“裁斷”等近義詞混淆。
讨裁,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含義是指請求或要求得到處理、解決。下面就對讨裁這個詞的部首、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以及組詞、近義詞、反義詞進行介紹。
讨裁的部首是言字旁,其中讨的部首是言字旁,裁的部首是衣字旁。讨裁的總筆畫數為12筆。
讨裁來源于古代漢語,最早出現在《漢書·霸陵侯虞卿傳》中。在繁體字中,讨裁依然保留着其原始的形态。
讨裁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基本相同,隻是字形上可能有一些細微差别。古代寫法主要出現在《說文解字》和《康熙字典》等古代字書中。
1. 他們已經向上級提出讨裁的申請,希望能得到一個公正的結果。
2. 員工們集體上訪,希望能夠獲得讨裁,解決他們的問題。
讨情、讨饒、讨要、裁判、裁量、裁決等。
解決、處理、求助、申訴等。
推遲、擱置、放棄、忽視等。
通過以上介紹,相信你對于讨裁的意思、拆分部首和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以及組詞、近義詞、反義詞有了更清晰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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