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黥刑。《國語·周語上》:“有斧鉞、刀墨之民。” 韋昭 注:“刀墨,謂以刀刻其額而墨涅之。”
"刀墨"是一個具有深厚曆史文化内涵的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均與中國古代的社會制度或傳統技藝密切相關:
含義:
指中國古代"五刑"之一的"墨刑",即在犯人面部或身體其他部位用刀刻劃出痕迹後,再塗染墨汁使其成為永久性标記的刑罰。
曆史背景與依據:
墨刑最早見于《周禮·秋官·司刑》,為五刑(墨、劓、刖、宮、大辟)之首,用于懲治較輕的罪行。
據《漢書·刑法志》記載,行刑時以刀刻破皮膚,注入墨汁,形成無法消除的印記,兼具肉體懲罰與社會性羞辱。
如《史記·商君列傳》載商鞅因變法遭反噬"卒車裂以徇秦國",其黨羽多受墨刑,反映該刑罰對身份與尊嚴的剝奪性。
權威參考來源:
含義:
指中國傳統篆刻藝術中,以刀為工具在石材等印材上镌刻文字(多為篆書)的創作過程,強調"刀"(技法)與"墨"(文字設計)的結合。
藝術内涵與技法:
清代篆刻家趙之謙提出"古印有筆尤有墨",強調刀法需體現書法筆意,使線條兼具力度(刀)與韻味(墨)。
如皖派篆刻追求筆墨淋漓的刀感,浙派則崇尚刀法古拙,體現"刀墨相生"的美學理念。
權威參考來源:
現代漢語中"刀墨"的刑罰義已隨古代刑制廢止而消亡,僅存于曆史文獻研究;篆刻藝術術語則延續于書畫、文物鑒定領域,成為中華傳統工藝的核心概念之一。
“刀墨”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與刑罰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刀墨(拼音:dāo mò)指古代黥刑,即用刀在犯人面部或額部刻劃後塗墨,形成永久性标記的刑罰。
出處與定義
該詞最早見于《國語·周語上》:“有斧鉞、刀墨之民。”韋昭注:“刀墨,謂以刀刻其額而墨涅之。”
(“涅”意為用黑色顔料填充刻痕,使印記不可消除。)
刑罰形式
曆史背景
黥刑是古代“五刑”之一(其他為劓、刖、宮、大辟),盛行于周代至秦漢,漢文帝時曾廢除,後世偶有複行。
如需進一步了解黥刑的演變或具體案例,可參考《國語》《漢書·刑法志》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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