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賦稅。《舊唐書·職官志二》:“﹝刑部比部﹞郎中、員外郎之職,掌勾諸司百僚俸料、公廨、贓贖、調斂、徒役、課程、逋懸數物,周知内外之經費,而總勾之。”
"調斂"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其含義需結合古代文獻語境理解。根據漢語詞典釋義及古代典籍用例,其核心含義如下:
調斂(tiáo liǎn) 指官府通過調整賦稅政策來征收錢糧的行為,強調根據實際情況(如年景豐歉、民生狀況)對稅收額度或方式進行調節與征繳。
詳細釋義與依據:
“調”指調節、調配
源于古代官府對資源(尤指糧食、布帛)的調配管理。《周禮·地官·廪人》有“凡萬民之食食者,人四鬴,上也……若食不能人二鬴,則令邦移民就谷”的記載,體現根據收成調整征糧标準的思想。
“斂”指征收、聚集
本義為收集物資,《說文解字》釋“斂,收也”。在賦稅語境中特指官府征收稅賦,如《孟子·盡心下》雲“薄其稅斂,民可使富”。
複合詞“調斂”的文獻用例
北宋王安石《乞制置三司條例》提及“收輕重斂散之權,歸之公上”,主張官府通過調控物資與稅收平衡物價,其中“斂散”即包含調斂思想。
《新唐書·食貨志》載陸贽谏言:“增稅既竭,又征别貸;調斂無名,強奪農利”,此處“調斂”暗含對苛稅濫征的貶義批判。
權威參考來源:
說明:因該詞屬曆史詞彙,現代權威線上詞典(如《漢語大詞典》網絡版)未開放免費全文檢索。建議查閱上述紙質辭書或通過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文獻中心(www.ncpssd.org)檢索相關學術論文獲取深度解析。
“調斂”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需結合權威來源和語境綜合理解:
讀音
多數資料(如、)标注為diào liǎn,但個别來源(如)提到發音為tiáo liǎn,可能與不同釋義相關。
傳統釋義(賦稅)
主要見于古代文獻,如《舊唐書·職官志二》記載,調斂指“賦稅”,屬于刑部比部郎中管理的財政事務之一。例如:“掌勾諸司百僚俸料、公廨、贓贖、調斂、徒役、課程、逋懸數物。”
少數權威來源(如查字典)提出另一層含義:
指調整言行以符合社會規範,強調在社交中適度收斂、避免冒犯他人。例如:“調斂自己的态度,以融入集體。”
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舊唐書》原文或權威漢語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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