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法言,合于禮法的言辭。《國語·晉語二》:“懷之以典言,薄其要結而厚德之,以示之信。” 韋昭 注:“典,法也。法言,謂 陽穀 之會,以四教令諸侯之屬。”
(2).典雅有據的言辭。 晉 皇甫谧 《三都賦序》:“逮 漢 賈誼 頗節之以禮。自時厥後,綴文之士,不率典言,并務恢張。”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雜文》:“ 崔駰 《達旨》,吐典言之裁。” 章炳麟 《辨詩》:“古者多見 子夏 、 李斯 之篇,故其文章都雅,造之自我,皆合典言。”
“典言”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以下核心含義和用法:
“典言”由“典”(典範、法則)和“言”(話語、言辭)組成,指符合禮法、具有權威性和典範性的言論,也可形容典雅有據的言辭。
法言,合于禮法的言辭
源自《國語·晉語二》:“懷之以典言,薄其要結而厚德之,以示之信。” 韋昭注:“典,法也。” 指符合禮法規範、能體現道德準則的言論。
典雅有據的言辭
如晉代皇甫谧《三都賦序》提到“綴文之士,不率典言”,南朝劉勰《文心雕龍》中“吐典言之裁”,均指文辭典雅、引據經典的表達方式。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國語》或《文心雕龍》等典籍。
《典言》是指言語典範、言辭佳句,具有典型、權威、經典之意。它是指在文學、演講或寫作中使用的優美、有力的語言表達形式。
《典言》的字典部首為八,總筆畫數為13。
《典言》這個詞的來源較為模糊,目前尚無确切的文獻記載。在繁體字中,典言分别寫作「典」和「言」。
在古時候,「典言」的寫法沒有太大的變化。整體結構仍然由「典」和「言」兩個字組成。
1. 他的演講中充滿了典言,引起了觀衆的廣泛共鳴。
2. 這首詩的每個句子都是典言,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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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言、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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