甸人的意思、甸人的詳細解釋
甸人的解釋
古官名。掌田野之事及公族死刑。《儀禮·燕禮》:“甸人執大燭於庭。” 鄭玄 注:“甸人,掌共薪蒸者。”《禮記·文王世子》:“公族,其有死罪,則磬于甸人;其刑罪,則纖剸,亦告于甸人。” 鄭玄 注:“甸人,掌郊野之官。”《左傳·成公十年》:“ 晉侯 欲麥,使甸人獻麥。” 杜預 注:“甸人,主為公田者。”《舊唐書·李密傳》:“甸人為罄,淫刑斯逞。”
詞語分解
- 甸的解釋 甸 à 古代指郊外的地方。 田野的出産物:“納貨貝于君,則曰納甸于有司”。 治理。 甸 á 古同“畋”,打獵。 甸 è 古同“乘”,古代劃分田、裡的名稱。 筆畫數:; 部首:田; 筆順編號:
- 人的解釋 人 é 由類人猿進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進行勞動、并能運用語言進行交際的動物:人類。 别人,他人:“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待人熱誠。 人的品質、性情、名譽:丢人,文如其人。 己我 筆畫數:; 部首
網絡擴展解釋
“甸人”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官職名稱,其含義和職能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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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義
甸人(diàn rén)是西周至秦漢時期的官職,主要負責管理王室的田獵、公田事務,并參與公族(王室成員)死刑的執行。其職責涵蓋農業生産、祭祀物資籌備以及部分司法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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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職責
- 田野管理:根據《儀禮·燕禮》記載,甸人需“執大燭於庭”,即負責宮廷照明所需的薪柴供應,表明其掌管王室田地與物資。
- 司法職能:《禮記·文王世子》提到,公族成員若犯死罪,需由甸人執行“磬刑”(缢死),并記錄刑罪細節,體現其對貴族刑罰的特殊管轄權。
- 公田事務:《左傳·成公十年》記載晉侯命甸人獻麥,說明其還負責公田的糧食征收與進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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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演變
甸人的職能在不同時期有所變化。早期更側重田獵與祭祀(如周代),秦漢時期逐漸與“甸師”職能重疊,并衍生出管理郊野的行政職責。睡虎地秦簡中提到的“甸人”則可能與周代官職存在差異,顯示出職能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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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源與擴展
“甸”字本義為郊外土地(《說文解字》),後引申為治理、畜牧等含義。甸人的命名與其管轄範圍(王畿郊野)密切相關。
甸人作為古代王畿事務的重要執行者,兼具農業管理、司法執行與禮儀職能,反映了早期中國“官制合一”的特點。需注意其與“甸師”“田畯”等類似官職的區别,具體職能需結合文獻語境分析。
網絡擴展解釋二
甸人
甸人是指居住在邊疆地區的人民。甸字由“田”和“單”組成,其中“田”表示土地,象征邊疆地區,而“單”則有居住和人的意義。甸人的成分主要是少數民族和邊疆漢族,是邊疆地區的原住民。下面是關于甸人的一些相關信息:
拆分部首和筆畫:
- 部首:“田”(tián)
- 筆畫:7畫
來源:
- “甸人”一詞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在古代貴族社會中,甸人是指擁有土地并從事農耕的人。隨着時間的推移,甸人逐漸演變為指邊疆地區的居民。
繁體:
- 繁體字:墊人
- 簡體字:“甸人”
古時候漢字寫法:
- 在古代漢字中,甸字的寫法稍有不同,漢字字典上稱為隸書體。其字形變體多種多樣,形狀也與現在的甸字有所不同。
例句:
- 甸人們靠着辛勤努力,開墾出一片美麗的家園。
- 這個村莊裡的甸人傳承了世代相傳的民族文化。
組詞:
- 甸地、甸區、甸莊、甸村
近義詞:
- 邊疆人、邊民、疆民
反義詞:
- 内地人、城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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