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血滴骨認親。引申為得其嫡傳。 清 黃宗羲 《移史館論不宜立理學傳書》:“其一以 程 朱 一派為正統,是矣。 薛敬軒 、 曹月川 ……十餘人,諸公何以見其滴骨 程 朱 也。”`參見“ 滴骨親 ”。
滴骨,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曆史應用及文化引申三個角度解析:
字源本義
“滴”指液體垂落,“骨”指骨骼,二字組合最早見于古代法醫學文獻,字面指将血液滴于骨骼表面。《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以血滲入骸骨檢驗親緣關系的舊法”,反映古代親權鑒定的原始技術。
曆史實證
宋代宋慈《洗冤集錄·驗屍》載:“謂如父母骸骨在他處,子女欲相認,令刺血瀝骨上,親生者則血入骨,否則不入。”此方法被元明清三代沿用,成為古代司法體系中的特殊技術參考。明代《本草綱目》亦收錄此法,佐證其在傳統醫學中的認知滲透。
文化引申
該詞衍生出“血緣不可僞”的象征意義。清代蒲松齡《聊齋志異·太原獄》以“滴骨驗親”推動叙事,賦予其倫理審判色彩。現代漢語中,“滴骨”多用于文學語境,喻指血緣關系的終極驗證。
“滴骨”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滴骨”原指以血滴在骨頭上驗證親緣關系的古代方法。這種習俗源于“滴骨驗親”的傳統,即通過血液是否滲入骨骼來判斷是否存在血緣聯繫。
在文化語境中,該詞被引申為得到正統或嫡傳的象征。例如清代黃宗羲在《移史館論不宜立理學傳書》中,用“滴骨程朱”形容學者是否真正繼承了程朱理學的精髓。
現代法醫學指出,滴骨法并不可靠:
該詞反映了古代對血緣傳承的重視,雖方法不科學,但成為宗法制度下身份認同的符號化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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