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逮捕審訊。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煙戶造報》:“有則報官,親自拘訊。” ********* 《戰後之婦人問題》:“這賣淫的女子受女官吏的拘訊,和受男官吏的拘訊,有什麼兩樣的地方?”
“拘訊”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釋:
“拘訊”指逮捕并審訊,常用于法律或司法語境中。該詞由“拘”(逮捕、扣押)和“訊”(審問)組成,強調對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後進行審問的過程。
以上内容綜合了多個來源的釋義及用例,如需更完整信息可查閱相關文獻或權威詞典。
拘訊,是一個動詞,表示對犯罪嫌疑人、犯罪團夥進行調查審問的行為。通常由執法機關、警察等進行拘捕後進行拘訊,以獲取相關案件的信息和證據。
拘訊的拆分部首是手,表示與手相關的動作;拼音是jū xùn,共有11個筆畫。
拘訊這個詞是現代漢語詞彙,來源于古代漢字的組合。在繁體字中,拘訊通常寫作拘訊。
在古代漢字中,拘訊分别以拘和訊單獨存在,拘通常指被限制、束縛,訊表示審問、詢問。在古代拷訊時,訊常常被單獨使用,而拘則更常表示關押、扣留。
1. 他被警察拘訊了幾個小時,最終被釋放了。
2. 拘訊過程中,警方通過詢問和調查獲得了重要的線索。
1. 拘捕:指将嫌疑人限制行動并帶到警察局或法庭。
2. 訊問:表示進行詢問、審問,強調通過對被訊對象提問以獲取信息。
3. 偵查:指對犯罪、案件等進行調查,收集證據。
1. 盤問:表示詳細詢問,多指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逐一詢問。
2.審訊:指法庭上對疑犯的詳細審問。
放逐:指将犯罪嫌疑人或有害分子驅逐出境或遷往特定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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