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帝王祭天地神祇時,輪流以祖宗配享,謂之“疊配”。《宋史·禮志二》:“自國初以來,南郊四祭及感生帝、皇地祇、神州凡七祭,并以四祖疊配。”《續資治通鑒·宋仁宗景祐二年》:“庚子,從太常禮院議, 太祖 、 太宗 、 真宗 廟并萬世不遷。南郊升侑上帝,以 太祖 定配,二宗疊配。”
(2).更疊配搭;攤派。 唐 元稹 《旱災自咎贻七縣宰》詩:“官分市井戶,疊配水陸珍。”
(3).遞配;充軍。 元 李文蔚 《燕青博魚》楔子:“因殺 閻婆 遭疊配。” 元 張國賓 《合汗衫》第一折:“脊杖了六十,疊配 沙門島 。”《水浒傳》第二回:“府尹把 高俅 斷了二十脊杖,疊配出界發放。”
疊配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語義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古代刑罰中的“發配”或“流放”,常見于宋元時期的法律文書及文學作品中。根據《漢語大詞典》解釋,該詞由“疊”(輪流、交替)與“配”(發配)組合而成,原指将罪犯輪流發配至邊遠地區服役,後泛指刑罰中的流放行為。
從語義演變看,其内涵可分為三方面:
需注意的是,該詞屬古漢語範疇,《現代漢語詞典》未收錄其現代義項,研究時需結合《宋刑統》《元典章》等古籍,或參考《金瓶梅詞話》《警世通言》等明清小說用例佐證。
“疊配”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根據具體語境區分。綜合不同來源的解釋,該詞主要有以下三層含義:
指在語言、藝術或設計中反複使用相同或相似的搭配方式,以達到強化表達效果的目的。這一用法多見于現代漢語,強調通過重複形成節奏感或視覺/聽覺的特定效果。例如在詩詞創作中,通過詞句的重複排列增強感染力。
指帝王祭祀天地時,輪流以不同祖先配享的禮儀。如《宋史·禮志二》記載:“南郊四祭……并以四祖疊配”,說明宋代祭祀時交替選用四位先祖配享神主。這一用法具有鮮明的曆史專屬性。
特指将罪犯發配至邊遠地區的刑罰,即“充軍”。例如元雜劇《燕青博魚》中“因殺閻婆遭疊配”,以及《水浒傳》中高俅被“疊配出界”均為此義。此含義在古典文學中常見,現代已罕用。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宋史》《元曲選》等古籍或權威詞典。
白圭之玷報應貶刺鼻梁子布颿無恙不敢旁骛不粒采葑長天大日床闼黜屍催迫蹴折誕謾不經風言霧語忿争撫順市服務行業恭謙挂壁關檢鬼使神差果如所料鴻隱鳳伏咶噪豁豁賈店精金良玉進駕技巧舊闾橛守成規讵可可傳口食樂子俚淺淪塞啰哆眇略臬樴排子車跑馬場劈丢撲鼕錢財奇遇權節三十六英雄上瑞山砌設次沈香色私地推蕩馲駝王主象意閑然歊雲謝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