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牽牛星的别名。《爾雅·釋天》“河鼓” 晉 郭璞 注:“今 荊楚 人呼牽牛星為擔鼓。”擔,一本作“ 檐 ”。 宋 朱翌 《猗覺寮雜記》卷上:“牽牛河鼓詩人多用為七夕事。按《爾雅》‘河鼓謂之牽牛’注,今 荊楚 呼牽牛為擔鼓。擔者何也,何音荷,以平聲讀,從水者非。”
(2).樂器名。《通典·樂四》:“擔鼓如小甕,先冒以革而漆之。”按,《舊唐書·音樂志二》作“檐鼓”。
"擔鼓"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詞彙,主要在中國傳統戲曲領域使用,尤其與地方戲曲表演形式相關。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分析:
指戲曲表演中演員身背鼓具、邊擊鼓邊演唱的獨特藝術形式。該詞由動詞"擔"(背負、承重)與名詞"鼓"(打擊樂器)組合而成,字面意為"背負鼓具",引申為一種流動性的鼓樂表演方式。該形式強調表演者的肢體協調性與節奏掌控力,常見于民間社火、廟會巡遊及傳統劇種(如莆仙戲、高甲戲)的特定劇目。
表演者通過特制背帶将扁圓形鼓固定于胸前或腰間,雙手執槌擊打鼓面,同時配合步伐移動。鼓體通常彩繪紋飾,兼具樂器與舞美道具功能。
融合唱腔、擊樂與肢體動作,需演員同步完成節奏控制、曲調演唱及隊列行進,體現"聲形一體"的表演美學。在莆仙戲"弄八仙"等儀式性劇目中被視為驅邪納吉的象征。
福建莆田、泉州等地的非遺戲曲中保留較完整,閩南語系地區稱"擔鼓陣"(鼓陣巡遊),《中國戲曲志·福建卷》記載其與宋元時期百戲技藝的承襲關系。
現被列入福建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項目,莆田市荔城區文化館存有清代"擔鼓"戲文抄本及近代表演影像檔案,具體案例可參考《莆仙戲傳統科介圖解》(福建人民出版社)中"行進擊樂"章節的圖文記錄。
參考來源:
“擔鼓”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主要包含以下兩種解釋:
根據《爾雅·釋天》及晉代郭璞的注釋,“擔鼓”是牽牛星在荊楚地區的别稱。例如:
“擔鼓”也是一種古代樂器,形制較小,外覆皮革并塗漆:
部分現代詞典提到“擔鼓”作為成語,表示“承擔責任并得到支持”,但此解釋未見于傳統權威典籍(如漢典、古代文獻)。可能為現代引申或誤傳,使用時需注意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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