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催迸 ”。催促。 元 無名氏 《謝金吾》第一折:“他,他,他,催迸的來,不放片時刻。”《水浒傳》第六八回:“次日 史文恭 、 蘇定 隻是主張不要對陣,怎禁得 曾昇 催併道:‘要報兄仇。’ 史文恭 無奈,隻得披挂上馬。”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窦氏》:“女以體孕,催併益急, 南 遂絶迹不往。”
“催并”是漢語中較為少見的複合動詞,其含義需結合古漢語語用習慣進行解析。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催”指促使行動加快,“并”表合并或同時發生,組合後通常指通過外力促使兩件以上事務同步完成。例如《水浒傳》第六十三回中“催并各處徑調軍馬”即含此意。
從語源學角度分析,《古代漢語詞典》指出該詞常見于宋元話本,多用于公文場景,含“督促協同辦理”的複合語義。現代《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将其歸入曆史詞彙範疇,标注為“舊時官府文書用語”,特指上級對下級的多線程事務督辦行為。
在使用場景方面,北京大學中文系《近代漢語詞彙研究》列舉了明清契約文書中的典型用例,如“催并各莊戶限期完納糧稅”,顯示該詞具有行政強制與時間約束的雙重特性。需注意其與現代漢語“催辦”的本質區别:前者強調多事項的并行處理,後者側重單項事務的進度管理。
“催并”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cuī bìng,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内容詳細解釋:
“催并”意為“催促”,是古代漢語中常用的表達方式。該詞亦寫作“催迸”,強調通過外力促使某人或某事加快進展。例如:
《水浒傳》第六十二回:“次日,李固不見動靜,前來蔡福家催并。”
現代漢語中,“催并”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在文學作品或曆史文本中,強調帶有緊迫感的催促行為。例如:
公司催并各部門盡快提交年度報告。
“催并”是一個古漢語詞彙,核心含義是“催促”,常見于元明清文學作品,現代使用較少。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例句或用法,可參考《水浒傳》《謝金吾》等古典文獻。
便勢鄙軀弊穴殘疾叨踐搗雜的調讴抵面頂首蚡緼汾陰脽覆棋剛戾自用根磨根盤蒂結瑰铄合擊圈哄弄黃管戶曹嫮姱昏昏潔虔緝婦局守看封空敞賫盜拉買賣靈溪麗容泷泷曼理名葩異卉民務莫不莫莫牧靡木柈盤木朽株蓬茆蛩韻七十說灑調四泾絲人送别損人台鐘它們天燭屠所牛羊卧冰求鯉香羅帕閑疾韅鞅小吃部鸮鳴小伢消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