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絲織品做的巾帕。 唐 杜甫 《骢馬行》:“赤汗微生白雪毛,銀鞍卻覆香羅帕。”《警世通言·王嬌鸾百年長恨》:“看時,乃是侍兒來尋香羅帕的。生見其三回五轉,意興已倦,微笑而言:‘小娘子!羅帕已入人手,何處尋覓?’”
香羅帕是古代中國文學與民俗文化中的典型意象,由三個字素構成複合詞義。"香"指織物經熏染或自然攜帶的芳香氣味,象征雅緻生活情趣;"羅"特指質地輕薄的絲織品,《說文解字》釋"羅"為"以絲罟鳥",引申為精細織物;"帕"即隨身攜帶的方形織物,見于《廣韻》"帕,衣帊"的記載。
該物常見于明清小說及戲曲文本,兼具實用與審美雙重功能。實用層面作為拭汗、掩面的生活用品,審美層面則承載着閨閣情感傳遞,《紅樓夢》第二十四回即有"黛玉袖中取出絹子拭淚"的細節描寫,這類絲帕常被賦予傳情信物的特殊含義。
考其形制演變,宋代《東京夢華錄》記載市井已有專賣"手帕營生"的鋪席,至明清時期刺繡工藝的興盛使羅帕成為展示女紅技藝的重要載體。故宮博物院現存清代绛色缂絲牡丹紋帕,印證了其作為工藝品的藝術價值。
在民俗象征體系中,香羅帕常與姻緣締結相關聯。明代話本《警世通言》中多次出現以羅帕為定情物的情節,這種文化符號至今仍在部分地方婚俗中留有遺風。
“香羅帕”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香羅帕指絲織品制成的巾帕,常用于古代女性隨身攜帶的裝飾或實用物品,質地輕薄且帶有香氣。
潮劇經典劇目《香羅帕》以洪妙先生扮演的嶽母形象著稱,劇情幽默且富有戲劇性,是潮汕地區傳統戲曲的代表作之一。
“香羅帕”既是實物(絲質巾帕),又承載文學與戲曲中的文化意象。若需進一步了解其戲曲表現,可參考的經典版本;文學背景可查閱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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