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竄谪的意思、竄谪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竄谪的解釋

貶官放逐。《舊唐書·文苑傳中·宋之問》:“ 之問 再被竄謫,經途 江 嶺 ,所有篇詠,傳布遠近。” 宋 蘇舜欽 《詣匦疏》:“又昨見 範仲淹 以剛直忤姦臣,果罹中傷,言不用而身竄謫,甚可悲也。” 明 歸有光 《與徐子言書》:“幸當世士大夫猶有憐之者,僅不竄謫。” 郭沫若 《李白與杜甫·李白出生于中亞碎葉》:“ 唐 代的竄谪之地主要是 嶺 南或者 貴州 、 四川 。”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竄谪"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古代官吏因罪過或政治原因被貶斥、流放到邊遠地區的懲罰行為。其核心含義是放逐、貶谪。

  1. 字義拆解與組合:

    • 竄 (cuàn): 本義有隱藏、逃亡、放逐、驅逐、改動文字等意思。在“竄谪”一詞中,主要取其“放逐、驅逐”之意,指将人強制性地驅離原居地或職位,流放到偏遠荒涼之處。
    • 谪 (zhé): 本義指責備、譴責,後特指古代官吏因罪過被降職或流放。這是古代一種常見的政治懲罰手段。
    • 組合義: “竄谪”二字結合,強化了因獲罪而被驅逐、貶斥、流放他鄉的含義,強調其強制性和懲罰性,常指較重的貶谪。
  2. 整體詞義:

    • 核心含義: 指官吏因罪過或政治鬥争失利,被朝廷降職并流放到邊遠、荒僻的地方。這是一種兼具身份貶低(降職)和空間驅逐(流放)雙重性質的嚴厲懲罰。
    • 語境特征: 該詞帶有強烈的政治色彩和貶義,常出現在描述古代官場傾軋、忠臣被陷害或政治犯被處置的語境中。它反映了古代刑罰制度中“流刑”的一種形式。
  3. 古籍例證(體現權威性):

    • 雖然“竄谪”作為一個固定雙音節詞在古代典籍中的出現頻率不如單字“谪”或“竄”高,但其含義在相關語境中清晰可辨。例如,在描述曆史人物如韓愈、柳宗元、蘇轼等人的遭遇時,常用到“貶谪”、“流放”等詞,其境遇即符合“竄谪”的含義。研究古代流貶制度的文獻會頻繁涉及此概念。例如,在記述宋代黨争或明代政治清洗的曆史文獻中,常可見官員被“竄谪”嶺南、海南等地的記載。

權威參考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

“竄谪”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多個角度解析:

  1. 基本含義
    根據和,該詞由“竄”(行動迅速)和“谪”(貶低、放逐)組成,字面可理解為“因行為不檢點而被貶斥或流放”。但需注意,這一解釋可能包含現代詞典編纂者對古義的引申,實際曆史用法更偏向政治性懲罰。

  2. 曆史文獻中的用法
    從引用可見,“竄谪”在古籍中多指官員因犯罪或失職被貶官放逐。例如:

    • 《舊唐書》記載宋之問“再被竄谪”,指其因罪多次遭貶;
    • 宋代蘇舜欽提及範仲淹因剛直觸怒權貴而“身竄谪”,即被貶職流放。
  3. 詞義辨析
    現代詞典(如)可能将“竄谪”歸為成語,并賦予“行為放蕩不羁”的引申義,但這一用法在古籍中未見直接例證。建議在學術或曆史語境中優先采用“貶官流放”的原始含義。

  4. 使用場景
    該詞屬于文言詞彙,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多見于曆史文獻、古典文學研究或特定修辭場合,需結合語境判斷具體指涉。

“竄谪”的核心含義為古代官員因罪過被貶職或流放至邊遠地區,其現代衍生義(如行為不羁)可能存在争議,需謹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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