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代各部書辦。承司官命令辦理例行的文書事務。《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六十回:“就是交部,那部裡你當他認真的堂官、司員會議起來麼?不過交給部辦去查一查舊例,看看與舊例符不符罷了。” 張友鶴 注:“這裡指吏部的書吏。”《文明小史》第二九回:“那時刑部堂官,是個部曹出身,律例盤得極熟,大約部辦也拿他不住。”
部辦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主要指向清代中央行政機構中的一類辦事人員。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闡釋:
詞義與身份定位
“部”指清代中央六部(吏、戶、禮、兵、刑、工)等衙門;“辦”意為辦理、承辦。因此,“部辦”特指在中央各部院衙門内,具體承辦文書、處理日常事務的吏員。他們并非朝廷命官(官員需經科舉或捐納等途徑獲得品級),而是由各部自行招募或選任的辦事人員,屬于“吏”的範疇,地位低于有品級的官員。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對“部辦”的釋義。
職責範圍
部辦主要負責處理部内的文書往來、檔案管理、賬目核算、具體事務的執行等繁瑣的日常工作。他們是維系龐大官僚機構日常運轉的實際操作者,熟悉部門内部的規章流程和具體業務細節。來源:曆史學者瞿同祖在《清代地方政府》中對清代官僚體系中吏役角色的分析,間接印證了部辦在中央部院中的職能定位。
曆史背景與制度特征
部辦制度是清代官僚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雖無正式官階,但因長期任職、熟悉業務,往往掌握着實際的操作權力,有時甚至能影響政務處理的方向。其存在反映了清代“官少吏多”、“官掌決策、吏掌實務”的行政特點。來源:研究清代政治制度的權威著作,如《清代典章制度辭典》(吉林文史出版社)對吏員制度的記載。
與現代用法的區别
在現代漢語中,“部辦”作為特定曆史名詞已不常用。偶爾在特定語境下(如某些機構内部),可能被簡化理解為“部門辦公室”或“部門辦事人員”,但其核心含義已失去清代特有的“非官之吏”的制度色彩。來源: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如《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對該詞曆史用法的标注。
總結來說,“部辦”在漢語詞典及曆史語境中的核心含義是:清代中央各部院衙門内,負責具體文書處理和日常事務承辦的非官員身份的辦事吏員。 其釋義需置于清代特定的官僚制度框架下理解,強調其作為“吏”而非“官”的身份屬性及實際事務執行者的角色。
“部辦”是清代行政體系中的特定職位,其含義和職能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一、基本定義 “部辦”指清代中央六部(如吏部、戶部等)中設置的書辦,主要負責協助司官處理例行的文書事務。這類人員屬于胥吏階層,并非正式官員編制,因此不在朝廷官制體系内。
二、職能與地位
三、曆史文獻例證
部辦是清代中央部門中非官制的文書辦事人員,承擔具體行政事務,其角色體現了古代官僚體系中“官”與“吏”的職能分離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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