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妃的意思、大妃的詳細解釋
大妃的解釋
清 代皇妃中地位在元妃之下,側妃和庶妃之上者。《清史稿·後妃傳·太祖大妃》:“辛亥,大妃殉焉,年三十七。同殉者,二庶妃。”
詞語分解
- 大的解釋 大 à 指面積、體積、容量、數量、強度、力量超過一般或超過所比較的對象,與“小”相對:大廳。大政。大氣候。夜郎自大。大腹便便。 指大小的對比:這間房有那間兩個大。 規模廣,程度深,性質重要:大局。大衆
- 妃的解釋 妃 ē 帝王的妻,位次于皇後;亦指太子、王、侯的妻:妃子。妃嫔。 古代對神女的尊稱:天妃。宓妃。 古同“绯”,粉紅色。 妃 è 古同“配”,婚配。 筆畫數:; 部首:女;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大妃是清代皇室女性封號制度中的一個特定稱謂,專指地位僅次于皇後的高級側室妃嫔。其核心含義與曆史演變如下:
一、詞義與制度定位
大妃(滿語轉寫:Da Fei)在清代宮廷等級中屬于妃嫔的最高階位之一。根據《清會典》記載,清代後宮品秩明确分為皇後、皇貴妃、貴妃、妃、嫔等級,其中“妃”為正式封號,“大妃”并非獨立封號,而是對地位尊崇、資曆深厚或誕育子嗣的妃的尊稱或俗稱,實際地位等同于或略高于普通“妃”位。其名號常與具體封號連用,如“莊妃”“懿妃”。
二、曆史淵源與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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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族傳統演變
源于早期滿洲貴族“福晉”(妻子)制度。努爾哈赤時期,嫡妻稱“大福晉”(後追封皇後),側室稱“側福晉”或“小福晉”;皇太極建立清朝後,參照漢制改革後宮,正式設立“妃”位,“大妃”逐漸成為對資深側室的尊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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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與職責
大妃享有僅次皇後的禮儀待遇,可協理六宮事務,撫育皇子。例如,清太宗皇太極的永福宮莊妃(孝莊文皇後)雖初封為妃,但因誕育順治帝且政治影響力卓著,被尊稱為“大妃”,實際行使貴妃之權。
三、著名實例與文化影響
- 孝莊文皇後:博爾濟吉特·布木布泰初封莊妃,後因輔佐順治、康熙兩帝被尊為“大妃”,成為清代最具影響力的女性政治家之一(《清史稿·後妃列傳》)。
- 制度象征意義:大妃稱謂體現了清代“一後多妃”的婚姻結構,兼具滿族舊俗與中原禮法,是研究清代宮廷制度與性别權力的關鍵符號(《清代宮廷社會史》)。
參考文獻
- 趙爾巽等撰,《清史稿·後妃列傳》,中華書局點校本。
- 祁美琴,《清代宮廷社會史》,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清會典·内務府》,清代官修制度典籍。
網絡擴展解釋
“大妃”是清代後宮制度中的特定稱謂,其含義和地位在不同時期有所變化,主要可歸納為以下兩方面:
一、清朝關外時期(後金政權)
- 君主正室之稱:在努爾哈赤建立後金政權時,君主(如努爾哈赤本人)的正妻被稱為“大妃”,相當于嫡福晉,地位最高。例如,努爾哈赤的第四任正妻阿巴亥即被尊為“大妃”()。
- 制度過渡性:這一稱謂延續至皇太極初期,後金政權逐漸漢化後,皇太極仿照明朝後宮制度,将“大妃”改為“皇後”,居清甯宮,标志着後宮等級制度的正式确立()。
二、清朝入關後的妃嫔等級
在清廷入關并完善後宮制度後,“大妃”一詞的用法發生變化:
- 地位排序:大妃位列元妃之下,但高于側妃和庶妃,屬于較高級别的妃嫔()。
- 曆史實例:據《清史稿》記載,清太祖努爾哈赤的大妃阿巴亥在其去世後被迫殉葬,同殉者包括兩名庶妃,反映了大妃的尊崇地位與當時殉葬習俗的關聯()。
補充說明
需要注意的是,“元妃”在清代文獻中較少出現,可能為早期滿洲貴族對嫡妻的另一種稱謂,或與“大妃”存在混用現象。而“側妃”“庶妃”則明确指代地位較低的妾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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