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放靈柩的處所。《痛史》第二三回:“ 惠州 有一位義士姓 鐘 名 明亮 ……他有一個貼身的護勇,是當日代 文丞相 看守曾太夫人厝所的。”
厝所是漢語中一個曆史詞彙,指代臨時停放靈柩的場所或殡葬用的房屋。其含義可從以下權威詞典解釋中明确:
《漢語大詞典》:
明确記載“厝所”指“停放靈柩的處所”。其中“厝”本義為“放置”,引申為“停柩待葬”,故“厝所”即臨時安置棺木的地方。該詞多見于明清文獻,反映古代殡葬習俗中暫厝棺椁的禮儀需求。
《辭源》:
釋義“厝”為“停柩待葬”,并指出“厝所”即“停放靈柩的房屋或場地”。古代因需擇吉日下葬、歸葬故裡或等待墓穴完工,常設專門場所暫存棺柩,此類場所即稱“厝所”。
“厝所”是漢語古語詞,特指臨時停放棺柩的場所,與殡葬禮儀密切相關。其使用隨現代殡葬制度簡化而逐漸消亡,現僅存于曆史文獻或特定方言中。
參考資料:
“厝所”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因語境和資料來源不同而有所差異,主要解釋如下:
白臘明經徧儛兵藏武庫,馬入華山鼻塌脣青缽囊不明不白昌達讒舌成衣沉睡村沙倒座兒斷機斷莊椟食發決凡母番鴨非斥妃合匪僻跟住公議兒鼓铎皈命固倫鼓弄虹膜厚墩兒花翹監典見紅吉列進退亡據冀望隽美愧笑留軍壁邺六宇栗玉花穆公,缪公黏留平原督郵七灣八拐屈抑日腳戎工三避上年水兕四門館唐唐天半天式痛叱通都大埠婉戀無縫天衣憲考險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