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婚配。《後漢書·荀爽傳》:“臣愚以為諸非禮聘未曾幸禦者,一皆遣出,使成妃合。” 漢 焦贛 《易林·大過之謙》:“瓜葩匏實,百女同室,苦醯不熟,未有妃合。”
(2).配合。《左傳·昭公九年》“火,水妃也” 晉 杜預 注:“妃,合也。五行各相妃合。”
妃合為古漢語複合詞,現多寫作"妃耦"。該詞在《漢語大詞典》中有兩層含義:
一、指婚配關系。《說文解字》釋"妃"為"匹也",段玉裁注:"人之配耦亦曰匹",可見其本義為配偶匹配。如《左傳·昭公三十二年》載"天有三辰,地有五行,體有左右,各有妃耦"即用此義。
二、引申為事物對應關系。《辭源》指出該詞可指"事物相配的對偶關系",如北宋沈括《夢溪筆談》"六甲有天地配合,五行有妃合",此處以陰陽五行學說中的相配規律作比。
該詞屬古代雅言系統,現代漢語中已被"配偶""匹配"等詞彙替代。在古籍文獻中多用于描述天人感應、陰陽配位等哲學概念,如《漢書·五行志》"火,水之妃也"即體現五行相克中的配偶關系。
“妃合”是一個古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婚配
指男女結為婚姻關系。例如《後漢書·荀爽傳》提到“使成妃合”,即通過禮聘完成婚配。漢代焦贛的《易林》中也有“未有妃合”的表述,強調婚姻未成。
配合
指事物間的協調或五行相合。如《左傳·昭公九年》中“火,水妃也”,晉代杜預注解為“妃,合也。五行各相妃合”,說明水火等元素在五行中的相互作用。
以上解釋綜合了多部古籍及辭典的釋義,但因資料來源權威性較低,建議進一步查閱《漢語大詞典》等專業辭書确認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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