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放灵柩的处所。《痛史》第二三回:“ 惠州 有一位义士姓 鐘 名 明亮 ……他有一个贴身的护勇,是当日代 文丞相 看守曾太夫人厝所的。”
厝所是汉语中一个历史词汇,指代临时停放灵柩的场所或殡葬用的房屋。其含义可从以下权威词典解释中明确:
《汉语大词典》:
明确记载“厝所”指“停放灵柩的处所”。其中“厝”本义为“放置”,引申为“停柩待葬”,故“厝所”即临时安置棺木的地方。该词多见于明清文献,反映古代殡葬习俗中暂厝棺椁的礼仪需求。
《辞源》:
释义“厝”为“停柩待葬”,并指出“厝所”即“停放灵柩的房屋或场地”。古代因需择吉日下葬、归葬故里或等待墓穴完工,常设专门场所暂存棺柩,此类场所即称“厝所”。
“厝所”是汉语古语词,特指临时停放棺柩的场所,与殡葬礼仪密切相关。其使用随现代殡葬制度简化而逐渐消亡,现仅存于历史文献或特定方言中。
参考资料:
“厝所”是一个汉语词语,其含义因语境和资料来源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解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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