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極其粗俗。 明 高明 《琵琶記·官媒議婚》:“虛設,夜靜水寒魚不餌,笑滿船空載明月,下絲綸不愁無處,笑伊村殺。”
"村殺"是一個近代漢語詞彙,主要出現在明清白話小說中,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根據權威漢語詞典及文獻記載,其釋義如下:
村殺(cūn shā)
指言行粗俗鄙陋到極點,含有強烈的貶義色彩。
合義:形容人或事物粗鄙不堪、令人難以忍受。
“賊村殺才!你忒膽大了。”
此處斥人行為粗野無禮,含厭惡之意 。
“這村殺囚根子!誰叫你來多嘴?”
用于責罵言行粗魯之人 。
釋為"粗俗到極點",引《金瓶梅》為例證(上海辭書出版社,1994年)。
标注為方言詞,釋義同"村野至極",常見于明清小說(上海教育出版社,2015年)。
該詞屬近代漢語口語詞彙,盛行于明清市井文學,現代漢語已罕用。其語義強調粗鄙程度的極緻,多用于人物對話中的斥責語境,反映當時社會對禮儀失範的批判。
參考資料
羅竹風主編. 《漢語大詞典》. 上海辭書出版社, 1994.
白維國主編. 《近代漢語詞典》. 上海教育出版社, 2015.
“村殺”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極其粗俗”,主要用于形容言行或事物缺乏文雅、過于俚俗的特點。以下為詳細解析:
基本釋義
該詞由“村”(粗野、鄙俗)與“殺”(表程度極深)組合而成,字面可理解為“粗俗至極”。
語境與用法
多用于古典文學或口語中,含貶義,強調對粗俗狀态的強烈否定。現代使用較少,多見于方言或特定文化背景的表述。
“村殺”屬于古典漢語詞彙,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琵琶記》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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