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 代在諸侯原來的封地内建立侯國,以分其勢。 漢 賈誼 《新書·藩傷》:“其有子以國其子;未有子者建分以須之,子生而立。”
建分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如下:
建分(jiàn fēn)為古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建立界限或區分尊卑等級。
二者結合,強調通過制度或規範确立社會等級與職責邊界。
該詞多見于古代禮制文獻,例如:
《漢書·賈誼傳》載:“建分以理之,則下不逾節。”
此句指通過建立尊卑之分治理社會,使民衆不逾越禮法規範 。
第2卷,第774頁,釋義:“建分,謂确立名分等級。”
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第687頁,釋例引《漢書》用例。
收錄該詞條并标注古籍出處(來源:國學大師網)。
“建分”體現了儒家思想中的名分觀,如孔子“正名”主張(《論語·子路》),強調社會角色與責任的明确劃分,以維系秩序穩定。這一概念在古代政治哲學中具有制度建構意義。
“建分”是一個曆史術語,其核心含義源自漢代的政治策略,主要指在諸侯原有封地内建立新的侯國以分散其勢力。以下是詳細解析:
曆史背景與定義
“建分”最早見于賈誼的《新書·藩傷》,指漢代中央政府通過将諸侯原有的封地分割為多個侯國,從而削弱諸侯權力、加強中央集權。例如,對已有子嗣的諸侯,允許其子嗣繼承封地;若無子嗣,則直接劃分封地建立新侯國。
實施目的
這一政策旨在通過“分而治之”的手段,防止諸侯勢力過大威脅中央政權,是漢代“削藩”策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現代延伸用法
在非曆史語境下,部分資料(如)将其解釋為“建立分界、劃分界限”的成語,但此用法權威性較低,可能屬于現代引申或誤用,需謹慎使用。
應用示例
曆史文獻中常見于描述分封制度,如:“未有子者建分以須之,子生而立”(賈誼《新書》);現代偶見于學術讨論或特定領域,如生物學中“構建分泌型載體”等專業表述。
建議在曆史研究或文獻解讀中優先采用漢代政治策略的原意,其他場景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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