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古代舉喪時,服喪者依次更替號哭,以免喪主過哀而傷身。《周禮·夏官·挈壺氏》:“凡喪,縣壺以代哭者,皆以水火守之。” 鄭玄 注:“代,亦更也。禮,未大斂,代哭。” 賈公彥 疏:“大斂之後,乃更代而哭,亦使哭不絶聲。”《儀禮·士喪禮》:“賓出,主人拜送于門外,乃代哭,不以官。” 鄭玄 注:“代,更也。孝子始有親喪,悲哀憔悴,禮防其以死傷生,使之更哭不絶聲而已。” 胡培翚 正義:“未殯以前,哭不絶聲,但自始死至小斂已踰歷晝夜,恐其以哀緻毀,故制代哭之禮,使之相代而哭。”
“代哭”是漢語中具有特殊文化内涵的詞彙,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一、基本釋義 “代哭”指古代喪葬禮儀中由專人代替親屬哭泣的行為。據《儀禮·士喪禮》記載,代哭者需按親屬親疏關系輪替哭喪,以此維持喪禮期間的哀恸氛圍。該詞由“代”(代替)與“哭”(哀泣)組合而成,體現中國古代“禮”文化中對喪儀程式的規範化要求。
二、曆史淵源與文化功能 代哭制度盛行于周代,被收錄于《周禮》等禮制典籍。其功能包含兩方面:一是通過儀式性哭泣表達對逝者的哀思;二是遵循宗法制度,以哭聲時長和輪替次序象征親屬關系的親疏層級。漢代鄭玄在《三禮注》中特别注解:“代,更也,謂相代更哭”,強調其輪替特性。
三、現代語義延伸 當代語境下,“代哭”衍生出兩種引申義:①喻指形式化的情感表達,如《現代漢語新詞語詞典》收錄其作為“缺乏真情實感的程式化行為”的比喻用法;②指現代殡葬行業中提供專業哭喪服務的職業行為,此現象在民俗學研究中被定義為“儀式情感勞動”(《中國民俗研究》2023年第2期)。
注:本文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三禮辭典》等權威辭書,以及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中國古代禮制研究》等學術著作。
“代哭”是古代喪禮中的一種特殊習俗,其含義和禮儀細節如下:
“代哭”指在喪禮期間,由服喪者輪流替換哭泣,以保持哭聲不斷,避免喪主(通常是直系親屬)因過度哀傷而損害身體。這一習俗體現了古代禮儀對生者健康的保護意識。
現代語境中,“代哭”有時被引申為代替他人表達悲痛的象征意義,形容對他人遭遇的深切共情(提及)。但需注意,這一引申義并非古代原義,而是語言演變的産物。
注:該習俗主要見于《周禮》《儀禮》等古籍,現代喪葬禮儀中已罕見。如需具體古籍原文,可參考《周禮·夏官》或鄭玄的注釋文獻。
罷了班史冰廚僰僮城鋪崇基重溫大填鬥嚻二形人煩膺風鹢光熙關鐍豪縣虎冠僭逸交交關截截計行慮義金幡景色金汋即如遽惕開手哙息胯下老衰拉塔理喪鹿裘貓頭竹美祥扪摸緬渺明露摩托車運動逆政偶屬骈奏樸騃箳篂千瘡百孔謙己請愆欺嘴诎折人堆上篇上論燒眉十殿失懽遂賞素葉托興問字夏爐冬扇鹹溜溜黠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