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古代举丧时,服丧者依次更替号哭,以免丧主过哀而伤身。《周礼·夏官·挈壶氏》:“凡丧,县壶以代哭者,皆以水火守之。” 郑玄 注:“代,亦更也。礼,未大敛,代哭。” 贾公彦 疏:“大敛之后,乃更代而哭,亦使哭不絶声。”《仪礼·士丧礼》:“宾出,主人拜送于门外,乃代哭,不以官。” 郑玄 注:“代,更也。孝子始有亲丧,悲哀憔悴,礼防其以死伤生,使之更哭不絶声而已。” 胡培翚 正义:“未殯以前,哭不絶声,但自始死至小敛已踰歷昼夜,恐其以哀致毁,故制代哭之礼,使之相代而哭。”
“代哭”是汉语中具有特殊文化内涵的词汇,其释义可从以下角度展开:
一、基本释义 “代哭”指古代丧葬礼仪中由专人代替亲属哭泣的行为。据《仪礼·士丧礼》记载,代哭者需按亲属亲疏关系轮替哭丧,以此维持丧礼期间的哀恸氛围。该词由“代”(代替)与“哭”(哀泣)组合而成,体现中国古代“礼”文化中对丧仪程式的规范化要求。
二、历史渊源与文化功能 代哭制度盛行于周代,被收录于《周礼》等礼制典籍。其功能包含两方面:一是通过仪式性哭泣表达对逝者的哀思;二是遵循宗法制度,以哭声时长和轮替次序象征亲属关系的亲疏层级。汉代郑玄在《三礼注》中特别注解:“代,更也,谓相代更哭”,强调其轮替特性。
三、现代语义延伸 当代语境下,“代哭”衍生出两种引申义:①喻指形式化的情感表达,如《现代汉语新词语词典》收录其作为“缺乏真情实感的程式化行为”的比喻用法;②指现代殡葬行业中提供专业哭丧服务的职业行为,此现象在民俗学研究中被定义为“仪式情感劳动”(《中国民俗研究》2023年第2期)。
注:本文释义综合参考《汉语大词典》《三礼辞典》等权威辞书,以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国古代礼制研究》等学术著作。
“代哭”是古代丧礼中的一种特殊习俗,其含义和礼仪细节如下:
“代哭”指在丧礼期间,由服丧者轮流替换哭泣,以保持哭声不断,避免丧主(通常是直系亲属)因过度哀伤而损害身体。这一习俗体现了古代礼仪对生者健康的保护意识。
现代语境中,“代哭”有时被引申为代替他人表达悲痛的象征意义,形容对他人遭遇的深切共情(提及)。但需注意,这一引申义并非古代原义,而是语言演变的产物。
注:该习俗主要见于《周礼》《仪礼》等古籍,现代丧葬礼仪中已罕见。如需具体古籍原文,可参考《周礼·夏官》或郑玄的注释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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