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痛楚。《晉書·刑法志》:“方今聖化草創,人有餘姦,習惡之徒,為非未已,截頭絞頸,尚不能禁,而乃更斷足劓鼻,輕其刑罰……是為輕其刑以誘人於罪,殘其身以加楚酷也。”
“楚酷”是現代漢語中一個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構成可拆解為“楚”與“酷”的語義疊加。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楚”作形容詞時含有“清晰鮮明”或“痛苦辛酸”之意,例如“清楚”“凄楚”;而“酷”在當代語境中多指“極端、激烈”,如“酷熱”,或受外來語影響表示“時尚冷峻”,如“酷炫”。二者結合後,“楚酷”可能表達兩層含義:其一為“鮮明而冷峻”,常用于描述藝術風格或人物氣質;其二為“凄苦嚴苛”,多用于文學性表述,例如“楚酷的生存環境”。
從構詞法分析,該詞屬于“近義聯合”結構,類似“辛辣”“冷峻”等詞彙,但使用頻率較低。目前《漢語大詞典》《辭海》等權威辭書尚未單獨收錄該詞條,其語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建議使用時可參考《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對複合詞的解析原則,優先在文學創作或特定領域中限定使用範圍,以确保表意清晰。
“楚酷”是一個漢語詞語,具體解釋如下:
該詞最早見于《晉書·刑法志》,原文為:
“殘其身以加楚酷也。”
意為通過刑罰加重身體的痛苦,強調刑罰的嚴酷性。
構詞分析:
語境應用:
多用于古代文獻中描述刑罰、苦難等場景,現代漢語使用較少。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晉書》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漢典、滬江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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