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積儲;積累。《周禮·地官·委人》:“委人掌斂野薪芻,凡疏材木材,凡畜聚之物。” 孫诒讓 正義:“畜即蓄之叚字。《説文·艸部》雲:‘蓄,積也。’” 漢 桓寬 《鹽鐵論·禁耕》:“是以王者不畜聚,下藏於民。”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經籍會通一》:“歷朝墳籍,畜聚之多,亡如 隋 朝;篇目之盛,僅見 唐 時。”
(2).積儲的財物。《史記·蘇秦列傳》:“﹝ 齊 ﹞南攻 楚 五年,畜聚竭。”《南史·宋長沙景王道憐傳》:“ 道憐 素無才能,言音甚楚,舉止多諸鄙拙,畜聚常若不足。去鎮日,府庫為空。”
(3).謂節用愛人,容民畜衆。《禮記·樂記》:“君子聽竽笙簫管之聲,則思畜聚之臣。” 陳澔 集說:“畜聚之臣,謂節用愛人、容民畜衆者,非謂聚斂之臣也。”
(4).指容民畜衆之臣。 北周 庾信 《周五聲調曲·羽調曲二》:“聽鐘磬,念封疆;聽笙竽,思畜聚。” 倪璠 注:“《史記·樂書》曰:‘君子聽鐘聲則思武臣,聽磬聲則思封疆之臣,聽笙竽簫管之聲則思畜聚之臣。’”
(5).猶糾集。《舊五代史·晉書·安重榮傳》:“以奏請過當,為權臣所否,心常憤憤,遂畜聚亡命,收市戰馬,有飛揚跋扈之志。”
“畜聚”是一個多義的古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根據搜索結果中的古籍引用及權威性較高的資料,現從以下四個維度詳細解釋:
積儲、積累(核心含義)
指物質或資源的儲存、聚集。如《周禮·地官·委人》提到“凡畜聚之物”,孫诒讓注“畜即蓄之叚字”,說明“畜”通“蓄”,意為積累。漢代《鹽鐵論·禁耕》強調“王者不畜聚,下藏于民”,主張財富應分散于民間而非官方囤積。
積儲的財物
引申為已積累的物資或財富。例如《史記·蘇秦列傳》記載齊國因戰争導緻“畜聚竭”(儲備耗盡);《南史》描述官員因“畜聚常若不足”而耗盡府庫。
節用愛人、容民畜衆
出自《禮記·樂記》,指為政者應節約用度、愛護百姓,并通過包容民衆來聚集人力。陳澔集解強調此意與“聚斂之臣”形成對比。
指代容民畜衆之臣
進一步具象化為代稱具備上述品德的官員,如《禮記》中“畜聚之臣”即指此類賢臣。
建議進一步查閱《漢語大詞典》或《故訓彙纂》等權威辭書,獲取更系統的古籍例證及訓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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