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傳遞令箭。古代北方少數民族起兵令衆,以傳箭為號。 唐 杜甫 《投贈哥舒開府翰》詩:“ 青海 無傳箭, 天山 早掛弓。” 仇兆鳌 注引 趙汸之 曰:“外寇起兵,則傳箭為號。”《新五代史·霍彥威傳》:“夷狄之法,起兵令衆以傳箭為號令,然非下得施於上也。”
(2).引申為傳令。 清 吳偉業 《遇南廂園叟感贈》詩:“大軍從北來,百姓聞驚惶。下令将入城,傳箭需民房。”
(3).報時。古用銅壺滴漏計時,看水平面箭上的刻度,即知時刻。《西遊記》第二回:“山中又沒支更傳箭,不知時分,隻自家将鼻孔中出入之氣調定。”
傳箭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個層面解析:
本義:傳遞令箭
指古代軍隊中傳遞作為號令憑證的令箭(一種帶有羽毛的箭形令牌)的行為。令箭是軍事指揮權的象征,傳遞令箭意味着傳達命令、調動軍隊或通報緊急軍情。這體現了古代軍事通訊的特定方式。
軍事場景:集結信號
在特定語境下,“傳箭”引申為一種集結軍隊的信號。例如,唐代府兵制度中,士兵分番戍邊。當一“番”(輪值批次)期滿需要更替時,兵部會向下傳遞令箭(或符契),通知下一批士兵集結出發。這個過程被稱為“傳箭”,是兵員輪換制度的體現。
引申義:傳遞信息或號令
基于其本義,“傳箭”可進一步泛指傳遞信息、號令或信號的行為。它強調的是一種權威的、具有約束力的信息傳遞過程,常用于描述有組織、有紀律的集體行動前的準備階段。
參考資料來源:
“傳箭”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古代北方少數民族在起兵時,通過傳遞令箭作為行動信號。例如唐代杜甫《投贈哥舒開府翰》中“青海無傳箭,天山早挂弓”,意指邊疆無戰事(無需傳箭發令)。這一用法體現了軍事指揮中的權威性和隱秘性。
由軍事號令延伸至一般性傳令行為。如清代吳偉業詩句“傳箭需民房”,描述軍隊通過傳箭下達征用民房的指令,反映了古代傳令方式的效率性。
指古代銅壺滴漏計時法,通過觀察浮箭刻度确定時間。如白居易《城鹽州》中“建牙傳箭集群臣”,結合上下文可知此處“傳箭”與時間管理相關,展現了古代時間制度的精密性。
該詞核心圍繞“傳遞信號”展開,涵蓋軍事、行政、生活三方面功能。如需進一步了解詩詞用例或曆史背景,可查閱漢典及古詩文相關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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