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稱贊誇獎。 宋 吳坰 《五總志》:“本朝 嘉州 歲貢荔枝、紅桑等物,餘先大父為 犍為 縣令作《三戒詩》以見意,九重稱奬,士論偉之。” 明 瞿佑 《歸田詩話·羅刹江潮》:“《竹枝曲》凡十章,皆佳作……首章雲:‘昨夜相逢第一橋,自将羅帶繫郎腰。願郎得似 長江 水,日日如期兩度潮。’甚為 思復 稱奬。”
稱奬(chēng jiǎng)是漢語詞彙中的一個動詞,指對人或事物的優點、成就給予高度的贊揚和肯定,帶有明顯的褒義色彩。以下從詞典釋義、用法及權威來源角度詳細解析:
高度贊揚
指用言語公開表達對他人能力、品行或成果的欣賞與推崇。例如:“他在會議上稱奬了團隊的創新精神。”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2015年,第163頁。
表彰與認可
強調對值得效仿的行為或突出貢獻的公開肯定,常用于正式場合。例如:“校長稱奬了優秀學生的公益事迹。”
來源:《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4年,第6卷第1123頁。
古代典籍用例
《後漢書·孔融傳》載:“曹操稱奬其文采,然忌其剛直。”體現對才能的公開肯定。
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後漢書》,1965年。
現代規範用法
教育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明确标注:“稱奬”為“稱贊并獎勵”的複合動詞,強調言語褒揚與精神激勵的結合。
來源: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0年,第159頁。
搭配結構 | 例句 | 語義側重 |
---|---|---|
稱奬 + 人物 | 稱奬先進工作者 | 突出個人貢獻 |
稱奬 + 事迹/行為 | 稱奬其見義勇為 | 表彰道德行為 |
受到 + 稱奬 | 項目受到學界稱奬 | 被動獲得認可 |
“稱奬”原寫作“稱獎”,其中“獎”為“獎”的繁體字。1986年《簡化字總表》推行後,“獎”為規範簡化字,但“稱奬”作為曆史詞形仍見于古籍。現代漢語以“稱獎”為推薦寫法(見《通用規範漢字表》)。
來源:國務院《通用規範漢字表》,2013年;《漢字源流精解字典》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年。
結論:該詞承載了中華文化中“揚善勵行”的價值觀,其權威釋義與用例可追溯至經典文獻及現代規範辭書,適用于強調正式褒揚的語境。
“稱奬”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書面表達,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以下要點詳細解釋:
“稱奬”是古代漢語中的褒義詞,融合了“稱”的稱贊與“奬”的獎勵之意,多見于曆史文獻中對人物或成就的表彰。如需更多古籍用例,可參考《五總志》《歸田詩話》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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