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次子。《資治通鑒·晉安帝義熙十三年》:“今以次息與文武賢才共鎮此境,勉與之居。” 胡三省 注:“次息,猶次子也。”
"次息"為漢語古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與古籍用例兩個維度解析:
一、本義溯源 "次"在《說文解字》中釋為"不前不精也",段玉裁注曰"謂造次之次",本指排列順序中的次要位置(來源:《漢語大字典》第二版)。"息"據《玉篇》記載有"止也,休也"之意,後衍生出"生息""利息"等義項(來源:漢典網 zdic.net)。
二、複合詞解 在《周禮·地官》鄭玄注中出現"次息"連用,特指官府借貸制度中按年分等收取的利息:"歲權息不過什二,次息者,歲差其等",即根據借貸年限分級計息(來源:中華書局《十三經注疏》)。唐代孔穎達在《五經正義》中進一步闡釋:"次謂差降,息謂子金",強調其按等級遞減的計息特征。
三、現代轉義 該詞在現代金融史研究中被重新诠釋,如《中國貨币史》将其定義為"古代階梯式利率的計算方式",多用于典當行業與官府赈貸場景(來源:彭信威《中國貨币史》商務印書館2007年版)。
“次息”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次息(拼音:cì xī)指次子,即家中的第二個兒子。例如《資治通鑒》中記載:“今以次息與文武賢才共鎮此境”,這裡的“次息”即指次子。
該詞最早見于《資治通鑒·晉安帝義熙十三年》,胡三省注解為:“次息,猶次子也。”。古代常用于正式文書或曆史記載中,表示家族中排行第二的男性子嗣。
需與成語“次息”(表示稍作休息)區分,後者為部分網頁的誤讀或引申義,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建議在古籍閱讀或文史研究中遇到此詞時,結合上下文判斷其具體含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相關曆史背景,可參考《資治通鑒》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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