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為 東漢 仇覽 的别名。因其曾任主簿,故後人常用以代稱主簿。《事物異名錄·爵位·主簿》引《野客叢書》:“文士有因其人名,遂為事用者,如近日呼主簿為仇香之類。” 宋 楊萬裡 《送羅宣卿主簿之官巴陵》詩:“惟君有子又擢桂,父子仇香仍一門。” 宋 陸遊 《老學庵筆記》卷四:“ 唐 拾遺 耿緯 《下邽喜叔孫主簿鄭少府見過》詩雲‘不是 仇梅 至,何人問百憂。’……近歲 均州 版本,輒改為‘仇香’。”
仇香(chóu xiāng)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典故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層面解析:
仇香本為東漢官吏仇覽的别名。據《後漢書·循吏列傳》載,仇覽字季智(一名香),陳留考城人。他任蒲亭長時以德化民,勸導百姓勤耕務學,使當地風氣大變。因其政績卓然,被太學符融贊為“德器過人”,後世遂以“仇香”代稱其人或喻指德才兼備的官吏。
例證:
宋代洪邁《容齋隨筆·卷五》:“仇香之名,因《後漢書》而傳,後世多以之喻賢吏。”
來源:《後漢書·卷七十六·循吏列傳》,中華書局點校本。
因仇覽曾任主簿(漢代官名,掌管文書事務),唐宋以降文人常以“仇香”雅稱主簿一職,成為詩詞中的典故用語。
例證:
唐代王維《送崔主簿赴滄州》詩:“仇香官位重,阮籍淚痕多。”此處“仇香”即指主簿。
來源:王維《王右丞集箋注》,上海古籍出版社。
“仇香”一詞承載了古代對清廉官吏的推崇,其典故多見于史書、筆記及詩文,成為傳統文化中“以德化民”的象征符號。清代《佩文韻府》将其列為典故詞條,強化了其在漢語詞彙系統中的文化意涵。
來源:《佩文韻府·卷二十二》,商務印書館影印本。
“仇香”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典故的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仇香”原指東漢官員仇覽的别名。仇覽(又名仇香)因曾任主簿一職,後人便以“仇香”代稱主簿,成為古代文人對官職的雅稱。
據《後漢書》記載,仇香任蒲亭長時推行德政,以教化百姓著稱。後因與縣令王渙的對話(“鷹鹯不若鸾鳳”“枳棘非鸾鳳所栖”)被解職入太學,此事成為後世文人的典故,常用于比喻主簿職位或德才兼備的官員。
古代文獻中,“仇香”與“仇梅”等稱謂曾因版本流傳出現混淆,如陸遊《老學庵筆記》記載過相關考據。
“仇香”是古代官職代稱的典型例子,反映了漢語通過人名典故生成新詞的文化現象。現代已不常用,主要出現在文史研究或古詩文賞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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