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田賦。 唐 白居易 《除李夷簡西川節度使制》:“均穀籍不一之賦,罷舟車無名之征。”
谷籍是漢語中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記錄糧食儲備或賦稅的官方冊籍,屬古代行政文書範疇。以下從詞典釋義、字源及曆史背景三方面解析:
基本定義
“谷籍”指登記糧食收儲、調撥的官方簿冊,常見于古代文獻。
《漢語大詞典》釋為:“記載谷物數量的簿冊。”(來源:《漢語大詞典》第1版第7卷,第147頁)
構詞解析
二字組合強調“以冊籍記錄糧食”,屬偏正結構名詞。
“谷籍”與古代賦稅、倉儲制度直接關聯:
《漢書·食貨志》載:“治田谷籍,歲上其數。”(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漢書》)
該詞屬曆史詞彙,現代漢語極少使用,但可見于研究古代經濟制度的文獻。權威辭書均未單獨收錄“谷籍”詞條,釋義需綜合古典文獻及字義推證:
《管子·輕重甲》:“谷籍而稅,布帛籍而籍之。”
(注:此處“谷籍”作動詞,指按糧食冊籍征稅,印證其與賦稅管理的關聯。)
“谷籍”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有明确記載,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谷籍”主要指田賦,即古代以糧食形式征收的農業稅。該詞由“谷”(糧食)和“籍”(記錄、賬簿)組成,字面可理解為“糧食賦稅的記錄”。
文獻出處
唐代白居易的《除李夷簡西川節度使制》中明确使用該詞:“均谷籍不一之賦,罷舟車無名之征。”
此句意為“統一田賦中不合理的征收項目,廢除車船運輸的無名雜稅”,體現了“谷籍”與賦稅管理的關聯。
引申與争議
部分低權威性資料(如)提到“谷籍”有“儲藏糧食的倉庫”或“比喻人才、知識聚集地”的含義,但此解釋缺乏可靠文獻支持,可能為現代誤讀或引申。
現代使用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極少使用,主要見于曆史文獻或學術研究。個别例句(如)提到當代案例引用,但屬于特殊語境下的借用。
總結建議
若需引用“谷籍”,建議優先采用“田賦”這一核心含義,并參考白居易的原始文獻。對引申含義需謹慎考據,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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