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缺遺;散失。 宋 陸遊 《吏部郎中蘇君墓志銘》:“其於官名、地裡、軍制、民賦,雖甚細微,皆能講畫窮盡,無所放軼。”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史書佔畢一》:“史百代者,蒐羅放軼難矣,而其實易也。”
(2).放蕩不羁。 明 陳子龍 《<七錄齋集>序》:“故文士則騁其放軼,薦紳則樂其便近。”
“放轶”是漢語古語詞,其核心含義可從權威辭書及文獻中歸納為以下兩點:
一、本義指放縱不羁的行為狀态。《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為“放佚”的異形詞,釋義為“放縱逸樂”,常見于描述人物性格或行為不受約束的狀态。如《後漢書·孔融傳》載“融頻書争之,多侮慢之辭,既見操雄詐漸著,數不能堪,故發辭偏宕,多緻乖忤”,其中“偏宕”即含放縱不羁之意,與“放轶”義近。
二、引申指文獻散失或遺漏。清代學者章學誠在《文史通義》中提及“古籍放轶,後人補綴”,此處“放轶”特指典籍因戰亂、保管不善等原因導緻的失傳現象。此用法多見于文獻學領域,強調文化傳承中的缺漏問題。
該詞的語義演變體現漢語詞彙從具體行為描述到抽象文化概念的擴展過程,現代漢語中多用于學術性文本或曆史題材作品。
“放轶”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雙重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
缺遺、散失
多用于文獻或曆史記載,指内容缺失或未被完整保存。
例:宋·陸遊提到“無所放轶”,指對細節的詳盡考據不留遺漏;明·胡應麟則用“蒐羅放轶”形容收集散失史料的難度。
放蕩不羁
形容人或行為不受傳統約束,帶有自由灑脫的意味。
例:明·陳子龍以“騁其放轶”描述文士的創作風格突破常規。
提示:該詞在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古典文獻或特定語境。如需更完整釋義,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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