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普遍為害。《書·堯典》:“湯湯洪水方割,蕩蕩懷山襄陵,浩浩滔天。” 孫星衍 疏:“是方割為溥害也。” 王引之 《經義述聞·尚書上》:“家大人曰:‘方皆讀為旁,旁之言溥也,徧也。’” 晉 張協 《雜詩》之十:“洪潦浩方割,人懷昏墊情。”
(2).指普遍的禍害。 唐 獨孤及 《代書寄上李廣州》詩:“天子咨四嶽,佇公濟方割。”
方割是古漢語中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典籍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兩層釋義:
此義項源于《尚書·堯典》記載大洪水災害的經典描述:
"湯湯洪水方割,蕩蕩懷山襄陵。"
此處"方割"指洪水普遍肆虐、大面積侵害土地。唐代孔穎達《尚書正義》疏解:"'方割'謂四方被水害",強調災害的廣泛性。"方"釋為普遍,"割"通"害",表割裂毀壞之意,生動體現洪水撕裂大地的破壞力。此用法成為後世描述大規模災異的範式(參考:《尚書正義》卷第二,中華書局影印阮元校刻本)。
在部分文獻中,"方割"借指君主或統治權。如明代宋濂《題司馬公手帖後》:"方割股以療親疾,非孝乎?"此處"方割"隱喻主宰者身份。此用法源自"方"的古義"四方"象征統治疆域,"割"引申為主宰、掌控,但屬邊緣化語義,多見于特定修辭語境(參考:《漢語大詞典》"方割"詞條,上海辭書出版社)。
"方割"的現代使用頻率極低,主要見于古籍研究或仿古文本。其核心語義始終圍繞空間上的廣泛性(方)與破壞性/掌控性(割)的結合,需嚴格依據文獻上下文甄别具體指向。
權威參考文獻:
“方割”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基本釋義
詞源與用法
現代使用提示:該詞現今較少使用,主要出現在古籍或文學研究中。如需深入理解,可結合《尚書》《經義述聞》等文獻中的具體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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