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普遍为害。《书·尧典》:“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襄陵,浩浩滔天。” 孙星衍 疏:“是方割为溥害也。” 王引之 《经义述闻·尚书上》:“家大人曰:‘方皆读为旁,旁之言溥也,徧也。’” 晋 张协 《杂诗》之十:“洪潦浩方割,人怀昏垫情。”
(2).指普遍的祸害。 唐 独孤及 《代书寄上李广州》诗:“天子咨四岳,佇公济方割。”
方割是古汉语中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词汇,其含义需结合典籍语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两层释义:
此义项源于《尚书·尧典》记载大洪水灾害的经典描述:
"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襄陵。"
此处"方割"指洪水普遍肆虐、大面积侵害土地。唐代孔颖达《尚书正义》疏解:"'方割'谓四方被水害",强调灾害的广泛性。"方"释为普遍,"割"通"害",表割裂毁坏之意,生动体现洪水撕裂大地的破坏力。此用法成为后世描述大规模灾异的范式(参考:《尚书正义》卷第二,中华书局影印阮元校刻本)。
在部分文献中,"方割"借指君主或统治权。如明代宋濂《题司马公手帖后》:"方割股以疗亲疾,非孝乎?"此处"方割"隐喻主宰者身份。此用法源自"方"的古义"四方"象征统治疆域,"割"引申为主宰、掌控,但属边缘化语义,多见于特定修辞语境(参考:《汉语大词典》"方割"词条,上海辞书出版社)。
"方割"的现代使用频率极低,主要见于古籍研究或仿古文本。其核心语义始终围绕空间上的广泛性(方)与破坏性/掌控性(割)的结合,需严格依据文献上下文甄别具体指向。
权威参考文献:
“方割”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解析:
基本释义
词源与用法
现代使用提示:该词现今较少使用,主要出现在古籍或文学研究中。如需深入理解,可结合《尚书》《经义述闻》等文献中的具体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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